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工作时间案例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工伤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员工肯定是在工作的时间之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遇到的意外伤害,如果工伤是发生在本用人单位的话,工作时间就是非常好认定的。但是有些工伤就是发生在用人单位以外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有可能用人单位会以工作时间以外为借口进行推脱。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工作时间案例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工作时间案例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的对象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以及劳动保障部第17号令《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

(一)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三)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以及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关于工伤认定的对象应把握以下几点:

1、《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2、《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3、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这些职工和童工不需申请工伤认定,直接由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单位拒不给付赔偿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予以处理。

在以往进行工伤认定的案例当中,社保局对于工伤认定工作时间案例认定的法律依据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在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因公外出期间,或者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这都属于工伤的范围。理论上是这样,但是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在用人单位以外的环境之中遇到工伤的话,没有律师的帮助,将很难进行工伤认定。

·因公出差人员感染新型肺炎算工伤吗
      属于出差期间患病,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7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什么 建筑工程的修建肯定是有多方的建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什么 建筑工程的修建肯定是有多方的建筑单位共同合作以后才能完成的。可以说每一项分部工程对技术上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在建筑工程当中,砌砖体工程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砌砖体工程是整个建筑工程修建完成起来的一个最基础的部分。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砖砌体工...


·辞职后的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的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随着社会的变迁,砌体工程越来越被广泛运用。由于技术尚未成熟,管理系统也还不完善,施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出现很多错误,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从而耽误了工程的竣工,也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1、提高工作人员...


·职工工伤算不算正常考勤?
      工伤算不算正常考勤?认定了工伤,按照正常出勤,待遇不变。既然是认定了工伤,那么受伤后必须接受医学治疗,在整个治疗伤愈前所耽误的出勤期,都属于病假考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


·一、劳动合同制能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制能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


·没有合同怎么讨工资
      用人单位如果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或者有合理的原因拖欠但是超过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期限,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签订了具体的合同那么员工就可以把老板告上法庭索要赔偿。但注意的是一定不要为了索要工资而绑架或者威胁老板,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所以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进行保护自己的劳动利益。...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周末加班,加班工资发少了怎么办
      周末加班,加班工资发少了怎么办 现在人都知道公司安排加班的,那是要按规定给加班费的,而且这个额度也是有法律明确规定。要是低于这个标准的,那么就是在违反规定。所以,公司要安排了周末加班,到手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的,就要注意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权。 在劳动法上,根据不同情况加班,公司...


·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关于劳动者劳动的规定越来越人性化,对于员工的身体健康保障也越来越重视,除了夏季的高温补贴外也有很多关于工伤的规定。一般劳动者尤其是室外作业或者是从事一些危险工作的员工容易受工伤,这个时候员工则可以向其所在公司申请工伤赔偿了。那么,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做一...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几日内起诉?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几日内起诉?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