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 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 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

故意杀人的行为无论最终是否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从行为人的主观上来看都是比较恶劣的,因为具有剥夺对方生命权的故意,因此我国法律中对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这种情况下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

故意杀人罪理论上不可以判缓刑。因为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杀人罪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

死刑将会逐渐减少,控制使用。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仍然保存,并因适用死刑,而昭示刑罚的威慑力。

故意杀人罪是被判处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判处死刑,什么样的情况不判处死刑(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是否判处死刑,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界限。

三、什么样的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

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

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

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

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处死刑的几率极大;

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人的;

5、栽赃、嫁祸于他人而杀人的;

6、为毁灭罪证杀人的;

7、劫掠财物,图财害命杀人的;

8、因歼情杀人的;

9、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如不顾被害人哀求呼救连续打杀、溺水、沉井等;

10、残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杀人的;

11、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或以其他方法将尸体销毁的;

12、杀死多人的,此处多人,指2人及以上;

13、极度狂妄,在特定场合杀人的,如在会议过程中,故意杀人等;

14、多次故意杀人的,此处多次,指2次及以上;

15、杀死孕妇的;

16、故意杀人后抗拒抓捕造成新的犯罪或严重后果的;

17、因被害人的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8、杀害社会活动人士、科学家等知名人士的,如杀害外国人,同样的情况,将比杀害国人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19、杀害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在呼吁保护弱势群体的形势下,杀害弱势群体成员,显然将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20、故意杀人行为涉及某段时期特殊形势,如顶风作案的;

21、故意杀人行为触及民愤,民愤极大的;

22、其他情况。

现实中,即使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但最终也不一定会造成人员的死亡,因此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作出判刑。但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从法律对此罪的量刑规定来看,基本是没有判缓刑的可能性,当然要是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话,或许还可以委托律师争取一下。


·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
    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这里有两个犯罪行为,首先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可以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犯罪构成认定,其次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可以构成故意毁害财物罪。但对该行为人却不能数罪并罚,因为其侵入他人住宅只是为......


·职务侵占罪多大金额入刑
    职务侵占罪多大金额入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


·刑诉法65条规定的具体内容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之后,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即由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为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之后,犯罪嫌疑人就可以不用被继续关押,待开庭时参加审理即可。但取保候审应符合一定的条件,这在刑诉法第65条中有所规定,下面......


·犯罪的间接故意有哪些情况
    在刑事犯罪中,根据行为人主观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其中过失犯罪的危险性比较小,因此往往作出的处罚也是较轻的。而在故意犯罪当中又具体区分为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那犯罪的间接故意有哪些情况呢?我们整......


·寻衅滋事5日以下拘留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关于寻衅滋事有很多人都会简单的认为这就是犯罪嫌疑人没事找事的一种做法,实际上这样想也不无道理的,那些极端的做法可能对解决我们生活当中当前的困境不会有任何的作用的,有人认为寻衅滋事会面临五天以下的治安拘留。所......


·诈骗罪的立案程序是什么?
    一、诈骗罪的立案程序是什么?立案程序,是指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步骤和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1、一般诈骗罪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


·律师查阅卷宗材料方法
    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材料”。这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第一次接触到本案的卷宗材料,也是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决定调查方向的最重要的环节。但依照法律......


·传销罪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近年来,传销活动在某些地区愈演愈烈,公安机关破坏传销犯罪案件后,检察院会提请公诉,被告人往往要聘请律师为其辩护。作为律师,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提交一份辩护词。辩护词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法官的判决,那么传销罪的辩护......


·对罪犯终身监禁关到死么
    对罪犯终身监禁关到死么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终身监禁特点:1、只适用于严重......


·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一、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


·刑诉法122条的解释涵义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侵犯他人生命安全后,会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但是在审问、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精神不稳定或者精神错乱时如何处理。很多人想知道会不会对嫌疑人做精神鉴定。我国刑诉法第122条明确规定应该对犯罪嫌疑人做精神......


·其实在生活当中,任何一项违法犯罪的活动,如果犯罪嫌疑人知错不
    其实在生活当中,任何一项违法犯罪的活动,如果犯罪嫌疑人知错不改,我国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就没有必要从轻进行判决了。因为法院裁决的最终目的还是要让犯罪嫌疑人能够很好的会改自己的犯罪现象。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