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关于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都是与贿赂行为相关的,在很多方面也存在了相似之处,因此不少人就以为介绍贿赂属于行贿罪当中的一种具体形式,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是两种独立的犯罪,有一些具体的区别。那到底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1、主观方面。首先,判断两者犯罪目的和动机。介绍贿赂的行为人对自己所处的地位有明确的认识,行为人知道自己是处于第三者的地位介绍贿赂,其目的是通过自己和双方的联系、撮合而促成贿赂结果的实现。而行贿罪或受贿罪的共犯明确知道到自己是在帮助行贿一方或者受贿一方。其次,判断行为人与贿赂双方的合意程度。如果行、受贿双方或一方本没有贿赂的意思,而因行为人的行为诱发了行贿、受贿的意图,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人与行贿或受贿方合意程度明显,行为人构成了行贿或受贿的帮助犯。而如果行贿、受贿方本就有贿赂意图,行为人只是为行、受贿双方进行沟通、联系的或代为传递钱物,则应认定行为人与行、受贿人的合意不明显,行为人构成介绍贿赂罪。2、客观方面。介绍贿赂罪的表现是为双方牵线搭桥,自己只是处于中间位置。介绍贿赂人为行贿、受贿双方的中介,通常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双方认识、联系,或者代为传递信息或转递财物,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行为。如果贿赂双方自己就已经商谈好贿赂钱物,而行为人只是代为传递钱财或物品,或是代为传达双方的意图,则可认定行为人的作用是撮合。如果贿赂双方原本并不认识,通过行为人的怂恿或帮助而完成贿赂行为,则可认定行为人构成贿赂犯的帮助犯或教唆犯。二、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实践中,最容易弄混淆的就是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中的共犯,因此都是对贿赂行为实施了帮助。而具体该如何区分这两种犯罪,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了详细解答,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让你能够准确的进行区分。



·轻伤二级与故意伤害罪应该判处多久
    轻伤二级与故意伤害罪应该判处多久一、轻伤二级与故意伤害罪应该判处多久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不适用的情形包括哪些
    与时俱进的刑事审判制度对严惩刑事犯罪是必不可少的,民间对于司法不公,司法工作人员作风问题等这些迫切关注的问题都已经逐步的通过司法改革制度在解决。同时刑事案件当中正在试行的认罪认罚制度对待有一部分群体是不适用的,......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会判拘役吗?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会判拘役吗?犯罪嫌疑人被取保是否会被判拘役就要看最终的结果来进行确定;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


·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刑事处罚的附加刑中包括了罚金,而这也属于财产刑中的一种。被同时判处了罚金的罪犯,需要按照判决交纳相应的罚金才行,不过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拒不缴纳的情况,那此时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都有哪......


·骗保保险多少金额被判刑
    购买保险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让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的时候可以转移部分风险,但现在有些人却打起了保险的注意,公然采取一些措施来骗保,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其实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保险诈骗罪。那究竟骗保保险多少金额被判刑呢?下文中我......


·故意毁坏财物罪积极赔偿可以判缓刑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积极赔偿可以判缓刑吗?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轻罪,赔偿后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如果毁坏财物的金额不大,有机会判处缓刑。但缓刑也是有罪判决。《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37天、77天、307天,具体的开始时间,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


·是法定加重情节而不是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院在出具的司法审判的判决书当中,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结果,都会标注清楚相应的法律依据。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了我国的多项法规的话,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也是有着使用限制的,下文中我......


·刑事自诉案件种类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种类有哪些一、刑事自诉案件种类有哪些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


·什么情况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什么情况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类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包括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


·罪刑法定原则体现在哪里
    罪刑法定原则体现在哪里(1)禁止溯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是指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这一要求也被称为禁止事后法。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


·拐卖儿童罪中的买主是否需要受到惩罚?
    拐卖儿童罪中的买主是否需要受到惩罚?一、拐卖儿童罪中的买主是否需要受到惩罚?拐卖儿童罪中的买主是需要受到惩罚,《刑法》当中规定,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进行处罚。拐骗儿童罪侵犯法......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