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是刑法打击的对象。很多人对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方面感到困惑,为了解开您的疑惑,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与其他罪名混淆。1、该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区分两者的标准是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使用的危险方法是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该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2、该罪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1)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后者必须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前者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2)主观方面前者是犯罪的故意,后者由过失构成。在司法实践中,对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的上述犯罪难以区分。两者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已预见,并且都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前者虽不希望却未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任何措施,而是心存侥幸任其发生,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均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后者行为人则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者相信具有可能防止结果发生的主、客观条件,只是过高地估计和轻信了这些条件,才使得危害结果未能避免,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意愿。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解释1、《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通过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其他的罪名相对比的方法,为您分析了该罪的认定。并且整理了相关司法解释以供参考,更多相关知识请登录网站。



·抢劫罪与绑架罪如何区分?
    抢劫罪与绑架罪如何区分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中国刑法运输假币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运输假币罪怎么立案?《刑法》之中并没有关于运输假币罪的立案规定,具体的立案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


·对盗窃罪共犯处罚是怎样的?
    个人偷取他人的财物,如果数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被认定为犯盗窃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实践中,许多偷窃行为都会有不止一个犯罪人员,对于帮助主犯实施偷窃行人的人员,我们称之为共犯。那法律上对盗窃罪共犯处罚是怎样的?我们......


·持枪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财产性犯罪中的抢劫罪严重危及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以抢劫罪是财产性犯罪中的非常常见的罪名。其中持枪抢劫是性质更严重的抢劫罪,所以,持枪抢劫量刑标准就显得很重要。我们将在本文中重点介绍持枪抢劫的量刑。一、什么......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一、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侵权情节和后果而定,如果侵权行为和后果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件,那么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构成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怎样审理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怎样审理的一.答辩法院受理公诉案件起诉书和附带民事诉讼状,应当同时将刑事和民事诉状送达被告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把诉状副本送达他的代理人。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准备答辩,但没......


·缓刑期间可以考教师资格证吗?
    缓刑期间可以考教师资格证吗?缓刑期间不可以考教师资格证,《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1.学历:教......


·单位犯罪的定义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犯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这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


·抢夺罪入刑数额是如何要求的
    抢夺罪入刑数额是如何要求的根据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以上的,属于抢夺数额较大。因此,抢夺罪的入刑或者入罪数额至少为1000元......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责任怎么减轻?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责任怎么减轻?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判决时对其进行轻判,甚至于不判,可能因为年龄、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而使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虽然具有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


·新刑法贩毒怎么判刑处罚
    新刑法贩毒怎么判刑处罚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


·刑法开设赌场罪要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有开设赌场罪,这也可以算作是赌博犯罪中的一种。在实践中,并不是只要有开设赌场的行为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这还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之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底刑法开设赌场罪......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