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是否需要律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是可以委托律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2)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

(3)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

(4)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

(5)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

(6)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

所以减刑假释开庭审理可以委托律师。

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条 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由审判长主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实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

(2)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及其他庭审参加人;

(3)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假释建议书,并说明主要理由;

(4)检察人员发表检察意见;

(5)法庭对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以及其他影响减刑、假释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6)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作最后陈述;

(7)审判长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并宣布休庭评议。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材料:

(1)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5)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报请假释的,应当附有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人民检察院对报请减刑、假释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的,执行机关应当一并移送受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

经审查,材料齐备的,应当立案;材料不齐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在三日内补送,逾期未补送的,不予立案。





·伤人轻伤什么罪2023
    伤人轻伤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


·犯罪构成中的基本要素都有哪些?
    犯罪构成中的基本要素都有哪些?犯罪构成中的基本要素有三部分: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除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属于违法之外,行为人还必须负有责任,也即是说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必须符合三个递进式组合的条件。只要是经过审核确定......


·中国对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三款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


·故意杀人罪减轻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事杀人是肯定犯法的,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我国刑法上规定的故意杀人罪,不过有的时候也有减轻的情节,那么故意杀人罪减轻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司法实践......


·缓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哪些
    在新闻中,有时候能看到,法官对某罪犯判决了缓刑后,一些不太了解法律的群众,可能会觉得这不公平,由此就引发了一场“口水仗”。那么,在法律上,缓刑的适用对象究竟有哪些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哪......


·怎么对未成年人持刀抢劫判刑
    我们常常听到一些关于“持刀抢劫”的新闻,对于这一犯罪而言,我们国家的处罚是比较严重的。那么如果是未成年人参与持刀抢劫会怎么处罚呢?这要看所涉及的金额以及具体情节。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怎么对未成年人持刀抢劫判刑。......


·刑事案侦查期间亲属能见吗
    刑事案侦查期间不能见亲属。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只能请律师辩护人会见,其他人均不能会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


·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什么?
    一、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什么?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犯罪行为都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犯罪构成的要件要素:(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


·刑法的追溯时效是怎么样的?
    刑法的追溯时效是怎么样的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多久?
    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但只要其在监狱中认真进行劳动改造,依然是可以减刑的,但是无期徒刑减刑后犯罪分子并不能释放,还要继续执行剩余的刑期的。那么,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刑期还要执行多久,请看我们为你介绍。一、......


·退侦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是很复杂的,其中涉及到公检法三个司法机关,一个刑事案件,要先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检查机关依法提出公诉,法院依法进行受理审判这个过程,如果出现在退侦期间有新罪的,那么要重新计算侦查羁押的期......


·容留他人吸毒罪要判多久
    容留他人吸毒罪要判多久《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