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很多时候,由于发生了法定事由,就会导致商标权人的商标权终止。而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如果能够事先了解一点关于商标权终止的理由内容,那么就有可能避免发生商标权终止的情况。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一、注销
注销,是指商标局因商标权人自行放弃或保护期限届满而商标权人未为续展等事由而将注册商标从《商标注册簿》中予以涂销的法律制度。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予以注销,并进行公告。注销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未申请续展注册或申请续展注册未获核准。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该商标权自保护期限届满即行消灭。
2、主动放弃,即商标权人通过办理注销注册商标的登记手续,放弃商标权。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3、其他事由,主要指原商标权主体消灭的情形。一种情形是商标权人主体消灭且元继受人的。当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商标权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终止且无继受主体时,商标权随之消灭。另一种情形是原商标权人有继受主体,但继受主体未在原主体死亡或终止后一年内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均可提出注销该注册商标。一旦主体消灭或继受主体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移转手续的,该商标专用权自主体消灭之日起终止。
二、撤销
撤销是指商标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要求使用注册商标,商标局依职权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制度。《商标法》第44条、第45条规定了五种撤销事由: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5、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依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有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第5项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有上述第4项行为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因上述情形撤销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法》第46条还规定,对于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商标,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维持商标的功能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商品(服务)出处的混淆。但如果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则不在禁止之列。法律中规定的能够导致商标权终止的理由主要是两个,即上文中介绍到的注销和撤销,详细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发明专利的类型有哪些
    发明专利的类型有哪些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中规定的三大专利类型之一,同时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类专利,法律规定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而在发明专利下面还有一些具体的分类,那到底发明专利的类型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


·商标侵权案件能否追加被告
    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追加被告。追加被告的申请能度否得到支持,主要有以下三个条知件:1、被追加的被告是否是必须共同进道行诉讼的当事人;2、是否同意追加;3、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追加(关于追加被告的......


·著作权人可以转让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人可以转让的权利有哪些?在实践中,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后其作者就取得的权利,又分为人身性权利和财产性权利。著作权的财产性权利是可以对其进行转让的,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等。著作权中可以转让的权利有以下:1......


·农产品怎样注册商标?
    农产品怎样注册商标?一、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1、提交法律文件:(1)以公司名义申请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及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要签字,个体户执照要......


·注册商标续展次数是否有限制
    注册商标续展次数是否有限制商标续展的次数及续展有效期: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年。商标权人可以办理无数次商标续展,即一直使用该商标。二、续展申请被驳回怎么办续展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费用明细
    专利申请费用明细一、费用种类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


·时事新闻有没有著作权
    时事新闻有没有著作权一、时事新闻有没有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何谓时事新闻,《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最高院《关于审理......


·著作权申请资料有哪些,申请著作权要什么材料
    著作权申请资料有哪些,申请著作权要什么材料著作权登记能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提供有效保障,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那么,申请著作权登记到底需要哪些材料,具体又该如何办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专利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审批流程是怎样的?一、代理授理办理的流程:1、提交技术交底书及委托书;《专利法》第26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2、双方技术交流;3、签署代理协议......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专利权与著作权、商标都是属于我国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法律对他们的保护都是有期限的,那么法律对专利权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呢,具体有多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一、......


·商标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转让程序是怎样的一、如何进行商标转让程序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申请......


·商标注册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在商标批准注册成功之后,如果想要对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或者商标注册人的名义以及其他的一些注册事项进行变更,则需要在商标局进行变更的申请和变更手续的办理。想要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或者商标注册的名义以及其他一些注意事项......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