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记载于公司章程的约定,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责任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记载于公司章程的约定。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