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未成年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已满14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或有积极悔过、赔偿受害人等能减轻刑罚的情况的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判处三年以下,则可适用缓刑的规定。受害人一方可在公诉阶段提起刑附民的赔偿诉讼。二、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三、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原因分析1、正值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的自身特点所致“青春期”正是人一生发生变化最大、最烦恼不安的时期,青春期的青少年心理和生理都不成熟,易冲动,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思想尚未定型,辨别是非的能力差,但是他们的好胜心及模仿性又极强,这就使得他们往往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而误入歧途。2、社会舆论缺乏正确的教育引导,形成了错误的行为导向3、家庭或监管人监管不力在家庭教育上,父母缺乏对孩子的正面教育、道德教育、正确行为教育和理想教育,过分溺爱使很多孩子缺乏责任心和上进心。在学校教育上,过分强调应试教育,疏忽了对孩子人格的塑造,“唯分数论”给成绩不理想,升学无望的学生造成极大压力,也使用他们被主流群体所排挤,最终大多由学校流失到了社会上。4、道德与法制观念普遍淡薄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未成年,案情不严重,且积极处理,可能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的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还是要根据案情的严重性来判断



·涉黄属于什么罪
    要看涉案的情节,若是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等违法行为,属于治安案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至15日以内拘留,并处500至5000元以内罚款。若是犯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是属于刑事案件,......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行为的突出特点是“......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最长可被羁押多久
    公民在触犯刑法或者涉嫌犯罪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也就是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但是羁押也有期限的,那么......


·什么是遗弃儿童罪,如何处罚?
    人们常说父母是伟大的、无私的,但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这样的,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父母把孩子遗弃在医院门口或者荒郊野岭,这种遗弃孩子的父母一旦满足遗弃罪的条件是要被判刑的。那么,什么是遗弃儿童罪,如何处......


·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信息、辩护人信息、基本案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非法经营罪认罪情况、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


·事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很多人对事后抢劫罪感到陌生,因为在刑法中并没有事后抢劫罪的确切规定。事后抢劫罪是指抗拒抓捕或窝藏证据,采取了胁迫的行为。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事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事后抢......


·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侵犯的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要求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后,才能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那么实践中对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判刑被拘留的期限会折抵刑期吗
    判刑被拘留的期限会折抵刑期吗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


·醉酒无证驾驶要判刑吗
    要判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拘役的时间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具体时间还是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道......


·走私需要受到刑法处罚吗
    受到刑法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公安机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办理期限是多久?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办理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发现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必要时可以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公安机关。对执行法院移送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立......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能逃脱吗?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能逃脱吗?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不能逃脱,毕竟它是触犯刑法规定的一个具体的罪名,《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