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伴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构成过失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他人实际的伤害结果而且要求这种伤害只有达到重伤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人只承担此事赔偿责任。这也是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对重伤的认定,应当依照《刑法》第95条的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比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它标准》,由法医正确地加以鉴定。过失重伤罪的鉴定依据、鉴定程序、审查原则和认定标准同故意伤害罪中对重伤的鉴定是相同的,其二、构成过失重伤罪,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这种重伤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这一重伤结果的决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伤结果的产生,并不是由该行为人的行为所直接决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者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过失重伤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如果事实证明行为人对白己行为引起的重伤结果的发生并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对重伤不负刑事责任。对于过失行为致人重伤的,是需要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的,而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过失行为与故意行为致人重任的判决情况是不同的,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的涉案情况和后果来进行量刑处理。



·中国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中国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中国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


·刑法中关于出售假币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出售假币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1、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


·未经股东同意处置资产犯罪吗
    未经股东同意处置资产犯罪吗?未经股东同意处置资产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的,但这种做法涉嫌程序违法,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对资产的处置方案。不过,将公司资产占为己有的话就可能涉嫌构成职务犯罪。《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


·非法侵入住宅罪有什么阻却事由
    非法侵入住宅罪有什么阻却事由非法侵入住宅的阻却事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授权行为,二是紧急避险行为。对于法律授权的合法进入者,如公安、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需要进入公民住宅对有关人员的身......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不知情会被判刑吗?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不知情会被判刑吗?不会的,因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为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对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明知。所谓明知,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已经确实知道生产、销售的物品属于伪劣商品或者......


·对犯行贿罪的最高可处多长时间
    一、对犯行贿罪的最高可处多长时间《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


·涉嫌单位行贿罪判罚多长时间
    一、涉嫌单位行贿罪判罚多长时间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


·网络盗窃多少钱立案?如何处罚盗窃罪?
    对于网络盗窃犯罪的立案,也是按照一般盗窃罪的立案进行的,此时只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网络盗窃多少钱立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网络盗窃多少钱立案1、个人盗......


·非法集资的罪行怎么认定?
    个人或单位没有取得集资的相关资质却向他人筹集资金的行为即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行为人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非法集资所涉及到的受害者较多,因此给社会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那非法集资的罪行怎么认定......


·故意伤害罪拒不到庭会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罪拒不到庭会怎么处理?1.原告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原告有出庭的义务。经人民法......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


·安徽刑法九受贿数额金额如何认定?
    贪污受贿是常见的职务犯罪,有些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在给他人办事的时候接受贿赂,按照目前的立案标准,受贿在三万元的,即构成犯罪。在具体的认定标准上面,各省市有所区别,那么,安徽刑法九受贿数额金额如......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