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对非法储存枪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刑法对非法储存枪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刑法》对非法储存枪支罪的定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的具体量刑和定罪处理情况,相关事项的认定上,还需要基于实际储存枪支的数量,以及是否使用储存的枪支进行了其它的违法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最终由法院在调查后定罪处理。



·一、强奸罪被判三年什么时候能假释?
    一、强奸罪被判三年什么时候能假释?如果强奸罪被判三年的,确有悔改表现的,刑罚执行一半以上的,是可以假释的。《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


·故意伤害犯罪量刑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犯罪量刑是怎样的一、故意伤害犯罪量刑是怎样的根据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


·案件没查清可以拘留多久?
    案件没查清可以拘留多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


·《最高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
    《最高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一、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


·刑事抗诉累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刑事抗诉累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刑事抗诉累犯会受到很重的刑事处罚,刑事抗诉累犯上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


·从拘留到批捕时间是多久?
    一、从拘留到批捕时间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超过37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由公安机关实施的,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吗?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问讯的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所以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委托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最低判几个月?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最低判几个月(一),刑事案件最低可以叛多长时间,最少。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最短是拘役,拘役是一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最长是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遗弃罪是自诉吗,自诉状怎么写?
    根据不同的分类,可以将诉讼案件分为不同的类型。当谈到自诉案件,人们会自然想到公诉案件。对于那些涉及到多数人利益的情形,司法机关会提出公诉;若是仅涉及到特定主体的案件,则属于自诉案件。遗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


·寻衅滋事双方能赔偿的话,还会判刑吗?
    大家知道寻衅滋事吗?通熟点说就是无故闹事的人,不要以为寻衅滋事没什么,其实一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我们是法制国家,对于这种无事生非,胡乱造谣的,都会涉及刑事责任,并且如果寻衅滋事双方能赔偿的话,还是会判刑的,下面......


·对于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对于犯罪未遂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


·网络诈骗案50万怎么判,诈骗罪量刑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案50万怎么判,诈骗罪量刑是怎样的?网络诈骗也是属于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网络诈骗也是按照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来进行定型和量刑的。那么网络诈骗案50万怎么判呢,会不会构成诈骗罪?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