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一、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所提供的出入境证件必须是伪造或经过变造的虚假或无效的证件。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是危害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故意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

二、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的;

2、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3、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情节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入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

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

(2)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

(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2)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综上所述,不法分子给他人提供伪造的出入境所需证件,是构成犯罪的客观要素,这种犯罪侵犯的是出入境管理制度,危害边境安全。犯罪主观因素是直接故意,年满16周岁个人有这样行为,会触犯的刑法。对情节严重的,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回复函到哪里查询?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回复函到哪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回复可以到检察机关查询了解,人民检察院统一建立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录入行贿犯罪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应当依法、客观、及时、便利。......


·中国对非法制造弹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制造弹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中国对非法制造弹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国对非法制造弹药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非法买卖外汇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外汇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买卖外汇量刑标准是最高15年有期徒刑。针对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这种违法行为,在我们国家的法律里面,是将它按照非法经营罪来进行处罚的,非法买卖外汇判处有期图形的刑期,最高可以达到十五年的......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些
    在共同犯罪当中,明确要求了各个行为人都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从而实施了相应的犯罪。假如其中有人是过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话,则此时就无法成立共同犯罪。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做出不同的分类。那到底共同犯罪人的......


·如何理解刑诉法第53条规定的证据证明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证据必须是确实、充分的,并提出了三个标准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证据才能据以定罪量刑。那么如何理解刑诉法第53条提到的3个认定证据的条件呢?下面就让我们带您一起解读一下该项规定吧。一、定罪量刑......


·嫌疑人持刀砍人能刑事拘役吗
    嫌疑人持刀砍人能刑事拘役吗?嫌疑人持刀砍人是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的,故意持刀砍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具体要根据案情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


·涉嫌构成绑架罪判刑几年?
    涉嫌构成绑架罪判刑几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


·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吗?
    一、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吗?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有什么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有什么规定刑事案件中可以区分为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一般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自诉案件则就是由受害人或其家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我国规定的自诉案件其实并不多,那......


·遗弃罪控告状需要的要件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虽然经济发展得十分迅速,但人民的生活水平却无法做到与之同步提高。许多家庭因为家庭的抚养能力不够,无法承担家庭的抚养负担而选择遗弃家里的小孩、老人,更有甚者遗弃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这时候就需要被遗弃者......


·一般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
    一般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一、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1、对象为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会危害社会;3、累犯不适用缓刑。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