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12岁小孩杀人怎么判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12岁小孩杀人的,具体判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依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犯罪应当予以刑罚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十二周岁杀人的,按照法律规定,无法予以刑事处罚,也不予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又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应当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针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故意伤害致人双目永久失明怎么判
    故意伤害致人双目永久失明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窃取他人知识产权的判决是什么?
    窃取他人知识产权的判决是什么?根据犯罪事实的不同判决结果也是不同的,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还的,经债权人申请后,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得到履行,如果不主动履行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法院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包括现金......


·非法经营100万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


·信用卡诈骗数额不够立案标准会进行怎样的判罚?
    一、信用卡诈骗数额不够立案标准会进行怎样的判罚不够立案标准,也有民事责任。对方当事人即银行亦可依法追究、起诉。包括采取财产保全、限制嫌疑人消费等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


·挪用社保基金25万判几年
    一、挪用社保基金25万判几年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一、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处行政拘留,并罚款,对于扒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刑法修正案(8)》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在......


·哪里批捕又哪里审判吗?
    一、哪里批捕又哪里审判吗?不是哪里批捕就哪里审判,而是由检察机关批捕,法院审判。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


·涉嫌商业侵权判多久2023
    涉嫌商业侵权判多久(一)我国刑法中,关于商业侵权的罪名有很多,比如,假冒商标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商业秘......


·教唆致人死亡该如何判,判多少年
    非法传销致人死亡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另外像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被数罪并罚的。因为非法传销的这种行为本身也是犯罪的,可是有很多的传销组织就是通过非法拘禁、殴打等行为迫使当事人参与的......


·文物盗窃严重判几年
    1、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寻衅滋事从犯怎么判
    1、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比如无故殴打他人,在一些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制造事端、强行索要或任意地损坏公私财物、无故谩骂、威胁、拦截他人等等达到犯罪的程度,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2、很多时候......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