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后无证驾驶怎么判刑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按照醉酒驾驶进行处罚,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3个月,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另外,根据最新的刑法修订案,2011年5月1日之后,醉酒驾驶行为将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处以拘役和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贵阳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为了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好的应用,我国还专门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每个地方的量刑标准都有所差别。接下来,请跟随我们阅读贵阳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每个地方由于经......


·如果遭遇寻衅滋事罪如何起诉?
    我们可能会知道,有些罪行是必须要通过上诉的手段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那么如果遭遇寻衅滋事罪如何起诉?根据相关的刑事法律规定,如果有寻衅滋事的行为发生,当事人应该受到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进行管治或拘留。详细的我......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主要有客观的构成要件和主观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


·我们都知道,跟刑事案件有关的纠纷,都需要经过判所,那么诽谤罪
    我们都知道,跟刑事案件有关的纠纷,都需要经过判所,那么诽谤罪要经过派出所吗?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对诽谤罪的类型作出认定,也即,诽谤罪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关的是否都会经过派出所?如果诽谤罪不属于刑事案......


·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民个人信息......


·抢夺罪的后果是怎样的,要怎么处罚抢夺罪?
    说了是抢夺犯罪,那么其后果自然也就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司法实务中,对抢夺罪的认定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那么抢夺犯罪该如何认定呢?而抢夺罪的后果也就是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介绍。一、如何认定抢夺罪(一......


·刑事案件中什么是不判实刑
    什么是不判实刑不判实刑的意思就是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犯罪的人判缓刑,也就是通俗话说的违法人员不用直接去坐牢。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哪些?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个案件涉及到的不仅是刑事方面的问题,受损害人有可能在人身、财产方面也收到了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人则可以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一并审理案件中的民事纠纷,进而向被告人提出赔偿。那么......


·被诬告无罪怎么要求赔偿
    被诬告罪无罪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对诬告者要求民事赔偿或者刑事追究。如果当事人确定是被被诬告,并且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最后法院判定无罪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确定为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如果案件的性质一......


·什么是侵害财产罪
    您知道什么是侵害财产罪吗?这并不是《刑法》中规定的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指一类罪名,其中包括了盗窃罪、抢夺罪等等。侵犯财产罪也是有自己的犯罪对象的,那到底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犯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一、犯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1、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