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产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农村房产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一、农村房产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房屋继承协议范本

甲方:×××(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2、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4、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5、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6、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二、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对于房产继承的具体情况,是涉及到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不动产交易的情况,是需要根据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涉及到产权的过户以及相关的剩税费情况,可以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后才可以办理继承的。


·离婚财产夫妻加名字房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进行共同财产分割,其中房产是重要的家庭财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纠纷。有时候,房产证上面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这时,另一方为了多分些,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那么离婚财产夫妻加名字房......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虽然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比较多,但购买商品房的也不少,因为有些人不喜欢住人家住过的房屋,而购买新的商品房刚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装修,同时也不会觉得这是别人住过的。而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也......


·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一、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房屋拆迁评估只是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评估报告上签字,证明同意这个评估结果,不代表必定同意被征收。房屋征收需要重新签定房屋征收合同才行。如果评估报告已经签......


·新婚姻法之前结婚房子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结婚之前房子问题应该怎么解决?《民法典》保障的是已有资产的双方在进入婚姻阶段的财产公平性。在新婚姻法发布前已经进入婚姻实质关系,......


·农村房子可以遗嘱给外人吗?
    农村房子可以遗嘱给外人吗?房子有产权而且不属于集体所有,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


·司法拍卖房屋到底能不能买
    司法拍卖这个词相信您都不会在陌生了,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司法拍卖也越来越寻常,对于那些不能还请债务的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程序对其进行拍卖,而有些人对于拍卖的东西是否有法律保障还有一定的疑问,今天我们就......


·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夫妻婚前、婚后、单方、共有财产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引起了许多夫妻的共同关注,尤其是家庭财产中比重最大的房产,如何区分、如何归属、如何判决等,都是您关注的焦点问题,那么,婚后房产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呢?一......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


·关于安置房如何立遗嘱?
    关于安置房如何立遗嘱?一、关于安置房如何立遗嘱?可以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来处理,对于因拆迁获得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当事人的权属已经明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立遗嘱的。如果没有获得产权的则是......


·一、监护人有权利私自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吗?
    一、监护人有权利私自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吗?没有权利,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着想。《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