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了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怎么量刑处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法条对本罪的构成没有规定情节、数额、后果等方面的要求,但并不等于只要实施了本法条规定的行为就一律认定为犯罪。综合案情分析,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不认为是犯罪。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本罪定罪处罚:(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较多的;(3)窃取、收买、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4)造成其他较重后果的。信用卡是在我国属于金融,票证是可以进行。数额交易的,如果有伪造信用卡行为的话,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管理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害,会对银行造成非常严重的资产流失。一旦有这种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如果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提供的话,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告诉才处理罪名都有哪些罪名
    告诉才处理罪名都有哪些罪名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的含义是说和案件有关联影响案件公正公平审理的人员或者企业机构组织等,应该回避,不能参与到案件中来。因为法律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准则。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自古代以来便存在,只是现代......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一、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区分招摇撞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


·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纵观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诈骗罪的发展史是比较悠久的,信用卡诈骗是近年来才最新出的一种诈骗方法。由于信用卡是一种以信用为担保进行诈骗的行为,故而在实施此类诈骗之后自己的信誉是会受到较为严重的处罚的,人......


·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组织卖淫罪如何轻判,轻判的条件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是我国刑法罪名的其中一种,它是指组织者通过各种方式控制以及纠集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组织卖淫罪在我国是会被判刑的,严重的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当然,在我国刑法中,任何罪名具备一定的条件都有轻判的可能,......


·批捕在逃和刑事拘留的规定有哪些
    1、批捕在逃的规定如果批捕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


·过失犯罪类型有哪些2023
    过失犯罪类型有哪些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


·掩饰隐瞒犯罪2023标准是怎样的?
    从公安机关对抢劫、盗窃等涉及财物类案件的侦破实践来看,在犯罪分子的背后,往往还隐藏着各种窝赃者、收赃者和销赃者,有时甚至还形成了一系列的产业链,他们对犯罪分子拿来的财物来源渠道明知、或装作不知,为了赚取高额的利......


·不能犯未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不能犯未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一、不能犯未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事实不能得逞的原因不同,不能犯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事实认识错误而不可能达到犯罪既遂状态的一种犯罪未遂......


·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有什么惩罚?
    诈骗罪是生活中常见的罪名。非法分子通过违法行为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就是诈骗行为,诈骗金额也因不同情况而定,那么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情况,法律会予以什么样的处罚呢?关于刑事诈骗又有那些我们需要注意的呢?请看下面内容我......


·缓刑期内犯罪构成累犯吗
    缓刑期内犯罪构成累犯吗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