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贩卖走私香烟什么罪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贩卖走私香烟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按照法律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构成该罪。偷逃应缴税额较大的标准一般为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哪些内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具体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


·中国刑法强奸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完善,经常在电视新闻或者是各种软件的新闻频道看到强奸事件的发生,俨然这些人是以身试法,那么关于强奸我国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一、中国刑法强奸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刑法多少条?
    职务侵占罪并不属于职务犯罪当中的一种,虽然这也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但法律中规定这里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在《刑法》中也对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究竟职务侵占罪刑法多少......


·抢劫罪可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抢劫罪可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一)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


·五十克毒品能判死刑吗
    不会。如果是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50克海洛因就可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还要看情节。一般50克判不了死刑,远远超过50克(比如1000克)很有可能判死刑。如果有武装掩护、参与国际贩毒组织等情节,不......


·刑诉法关于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但是法律的存在绝不仅仅针对老百姓,对于国家的执法机关同样有制约性。比如,执法机关在侦办案件的时候,有时候为了办案需要,会对一些事物进行扣押。但是,刑诉法里对扣押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不是说......


·农村商业银行职务犯罪罪名有哪些?
    银行的主要业务为资金的保管和发放贷款等。银行工作人员每日接触大量资金、贵金属和各种类型的客户资料,很有可能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犯罪,我国规定了各项商业银行职务犯罪的罪名,大部分罪名涉及刑事犯罪。农村商业银行职务犯罪......


·刑事诉讼换押证接收机关是谁?
    刑事诉讼换押证接收机关是谁?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接收案件的单位要向看守所送达换押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


·检察院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


·法律规定间谍罪的主体有哪些?
    间谍罪的主体有哪些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


·非法供应血液罪是什么,其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血液供应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很多时候我们都会用到血液,因此,血液对我们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有些人明知违法,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非法供应血液,触犯了法律。那么此时很多人可能会问,非法供应血液罪是......


·犯罪未遂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犯罪未遂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犯罪未遂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