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是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等等。

二、涉嫌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5)亲笔书写供词和对笔录进行阅读、听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的权利;

(6)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7)要求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

(8)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时,可以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到场;

(9)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 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10)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

综上所述,倒卖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性质是非常恶劣的,现役军人都知道,国家不计划使用的武器装备也不允许非法倒卖出去,只要有倒卖武器装备的行为,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处罚
    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各地都有盗窃的行为,在公车上,在马路上,甚至有人入室进行盗窃,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相关的规定,不同地区在法律上的处罚量刑略有不同,关于刑期的多寡也有不同的情况,那么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都是自然人犯罪,并且还是一般主体的犯罪,即只要年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就可以构成相应的犯罪。不过针对职务侵占罪而言,虽然知道这属于特殊主体犯......


·盗窃罪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些老旧小区,由于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发生盗窃案的几率比较大。盗窃也是威胁老百姓财产安全的主要犯罪活动之一。人们家里被盗后,在保护好现场的时候,要尽快的报警。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盗窃犯的法律责任。那么盗窃罪的法律责......


·挪用资金罪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生活中,单位和公司的公款都是有具体的作用的,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或者是单位都不可以对公款进行挪用。其实,挪用公款的这种行为可以是个人犯罪也可以是单位犯罪。但是不管是什么犯罪群体,如果有挪用公款的行为的话,那么都......


·嫌疑人构成强奸罪怎样量刑
    嫌疑人构成强奸罪怎样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在对刑事案件量刑处罚的时候,要是被判处死刑立即的话,此时还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而一旦核准执行死刑的,那就需要在7日内实际执行死刑处罚。而具体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我们就来......


·刑诉法213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程序也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法院采取简易程序的,通常在三个月内审理完结。当然,简易程序也是有条件要求的。我国的刑诉法中专门有一个小节介绍简易程序,其中就包括第213条。那么,刑诉法213条具......


·对于拘役由哪个单位执行?
    对于拘役由哪个单位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


·新刑法欺诈发行股票罪怎么判
    新刑法欺诈发行股票罪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肇事逃逸被原谅的情况下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肇事逃逸被原谅的情况下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所以是有可能还会判刑的,只是会相应的减轻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义是什么
    一、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义是什么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