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量刑3到5年会判缓刑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不可能。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累犯不能判缓刑,自首及认罪态度好量刑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涉嫌组织卖淫会被判刑吗
    我们知道,在我国如果进行卖淫行为的话,这并不能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能对行为人进行判刑。那要是有人属于组织他人进行卖淫,也就是涉嫌组织卖淫的话,那么针对这样的行为是否会被判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涉嫌......


·诈骗罪的种类包括哪些?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等平台进行诈骗,或者进行电信诈骗。近年来,这些新型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诈骗是一种很常见的刑事犯罪,那么,诈骗罪的种类包括哪......


·赌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赌博是违法的行为,我们都说小赌怡情,亲戚朋友之间一起打打麻将娱乐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作为盈利的手段就可能构成犯罪,即赌博罪。针对刑事犯罪,法律中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追诉时效的,那到底赌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


·2分利算集资诈骗罪吗?
    现代社会,经常出现一些人被诈骗分子骗取了财物,您都知道诈骗达到一定的标准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其实,在法律上还有很多特殊的诈骗,比如集资诈骗罪,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什么算是集资诈骗罪,比如2分利算集资诈骗罪吗?那么,......


·预备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预备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


·超载危险驾驶罪怎样处罚
    超载20%以上,构成危险驾驶罪。罚款两百至五百元,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到两千元罚款。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


·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合并会如何处罚?
    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合并会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的危险总是来的猝不及防,如何在遭遇危险时,保障自我身心安全?这就需要您对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哪些做一下了解。通过了解法律条文,最大程度自我保护,必要时可向身边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并监督自我,引导他人,以防危......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
    针对刑事案件来讲,法律中也是规定了实际的追诉期限的,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刑事诉讼追诉时效。对于某个案件,只有在规定的追诉时效内的,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底刑事诉讼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监视居住是不是一定有罪?
    监视居住是不是一定有罪?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有罪,被告人是否有罪需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决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效是多少天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效是多少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