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一、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二、专利权终止后还能恢复吗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另外对于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专利权的是基本无恢复的可能。

三、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2、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专利权终止日应当是上一年度期限届满日。

3、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

涉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

专利登记之后,都会有一个固定的法律保护期限,如果专利权人,在这个期限内,没有发布任何放弃专利权的声明,每年也都按照既定的规定,到指定的部门缴纳专利年费,那么在保护年限届满时,专利权才会终止。








·专利好申请吗,专利申请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自改革开放后,国家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对于科学技术的扶持力度也在逐年加大,理科院校与学生人数的激增就是最好的证明,同时也在完善专利制度以保护专利拥有人的合法权益,由于专利申请具有难度性,在社会中专利拥有人的人数......


·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软件著作权在iT行业中是非常重要的,它受时间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由于在软件著作权申请的时候浪费了很多时间而导致公司发展不利的事情屡见不鲜,那么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多长时间?不要着急,网下面就来告诉您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


·汇编作品和汇编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汇编作品和汇编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作者汇编自己的作品,就会享有基于原作品和基于汇编作品而产生的双重著作权。前者是原创作品的......


·构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行为?
    构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有哪些一、构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2)将他人软件作为......


·中国人可以在德国注册商标吗?
    一、中国人可以在德国注册商标吗?可以的。根据德国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商业者、或自然人。申请所需文件:1、商标图样。2、商品和服务清单。3、外国申请......


·专利权转让合同书如何书写?
    专利权转让合同书如何书写?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知识产权是受到国家法律保障的。对于专利权,有时候会出现转让情况,也会有许可使用的情况。很多人不清楚转让专利权需要如何拟定合同。今天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为您具体介绍专......


·商标申请代理程序的法律规定
    申请商标代理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来。《商标法》和有关的法律就对商标代理的申请做出了一些规定。第十条是这样说的:“外国人和外国企业不可以直接在中国申请商标代理,需要求助于我国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申请专利费用是好多
    企业申请专利费用是好多个人和企业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而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的应该是个人申请专利,那么这个企业申请专利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而企业申请专利费用又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企......


·商标法实施条例细则有哪些改动?
    在许多专利中,商标不仅作为他人知识劳动的重要标志,还能预防他人侵权。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对商标法实施条例细则有了新的补充和细化。那么,商标法实施条例细则有哪些改动?对我们又有哪些影响?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一......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一、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1、侵权商品一般都会清楚商标的,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的‘销毁’......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关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一、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1.专利(1)发明专利:审查严格、含金量高,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