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聚众斗殴罪从犯怎么判?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从犯一般判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法律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犯从轻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问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问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持刀未伤人怎么定罪犯罪未遂
    持刀未伤人怎么定罪犯罪未遂持刀故意杀人,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概念是什么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一些比较淫乱的视频或者是网站,本身就是人的精神鸦片,作为成年人来讲都有可能会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更不用说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在面对有些诱惑的时候,根本就不具备抵抗力!因此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在社会......


·强制戒毒什么时间通知已被拘留
    强制戒毒什么时间通知已被拘留?一般是24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戒毒条例》第三十三条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提出的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


·票据诈骗罪的欺骗行为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欺骗行为是什么(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


·2023年最新规定打架造成对方轻伤一级判什么刑?
    众所周知,打架斗殴并且造成伤害,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按照情节严重性和双方的受伤情节,轻则处以破坏公共安全罪,重则处以故意伤害罪。那最新规定下打架造成对方轻伤一级判什么刑?下面本站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规定。打架造......


·受贿罪主体有哪些
    一、受贿罪主体有哪些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南京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偷东西是我们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行为,但对于这样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盗窃罪,此时必须要满足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与立案标准后,我们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此时,在不同的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都还有所不同,......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怎么判?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怎么判?需要看具体情节。情节轻微的,违法但不构成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犯罪,按《刑法》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


·刑事申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一、刑事申诉书范文刑事申诉书范文申诉人:刘XX(被害人死者刘X平之兄),男,31岁,汉族,XX市人案由:XX市高级人民法院(XX)高刑终字第XX号判决书对于杀人犯彭XX在定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认定的事实亦有出入。申诉请......


·警察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了约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我国刑法上设置了渎职罪,警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生活中如果警察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渎职罪,那么警察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


·组织卖淫罪可以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的意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宜收监执行而采用在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法。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适用监外执行,那么组织卖淫罪可以监外执行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