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规制造枪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 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

(二)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

(三)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

二、本罪的认定方式有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枪支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本罪的行为方式根据本法第126条规定,具体表现为下列几种:

1、超过限额制造枪支。

“超过限额”是指超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制造或销售枪支的年数量指标或任务。

2、超过限额销售枪支。“销售”除包含销售的意思外,还包括配备的意思,即应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范围向特定的对象进行销售。

3、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枪支,即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擅自改变枪支的性能、结构进行制造。

4、不按照规定的品种销售枪支,即不按照配购证件载明的品种、型号和数量进行销售。

5、制造无号枪支,即不在枪支指定部位铸印制造厂的厂名、枪种代码和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编制的枪支序号。

6、制造重号枪支编制的同一枪支序号铸印在两支或多支枪支上,换言之就是两支或多支枪支使用同一序号。

7、制造假号枪支,即在枪支上使用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本没有下达的序号。

8、非法销售枪支,即违反法律规定,擅自销售枪支。

9、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

我国法律上对于枪支的使用管理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枪支的制造是由军工厂或者具备资质的单位来进行生产的,其它人员是不得非法制造枪支的,相关情况是属于严重侵犯了国家有关权益的行为,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界定。


·代驾事故骗保判刑标准是什么?
    代驾事故骗保判刑标准是什么?在我们国家有一种保险叫做代驾责任保险,是为了预防你在叫代驾是车事故的责任险。如果发生代驾事故是可以要求代驾公司赔保的,但是前提是不能骗保,骗保会有相应的处罚,也必须要购买代驾责任险。......


·犯了集资诈骗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集资诈骗罪既遂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


·犯罪未遂和犯罪准备有什么不同
    犯罪未遂和犯罪准备有什么不同一、犯罪未遂和犯罪准备有什么不同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


·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自己犯罪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持刀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某些经济上有困难的群体有了错误的违法想法之后就会产生去抢劫谋取生计的念头,很多罪犯为了让自己的罪行得逞可能会在抢劫的时候拿着刀进入别人的家中,那么,持刀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其实已经很严重的抢劫如果再加......


·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一、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得了精神病盗窃负刑事责任吗?
    一、得了精神病盗窃负刑事责任吗?如在其病发时偷盗,不予负刑事责任,但是要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赔偿责任。司法机关对于认为被告人存在作案时有精神病可能性的,要委托鉴定机关鉴定。鉴定结果有三种,即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定刑事......


·缓刑处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当今时代的中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GDP的迅速翻倍,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法律所占据的位置也越来越重要。缓刑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种刑罚方式,但是关于缓刑的相关知识,可能会有很多人感到困惑。今天就带您学习一下缓......


·什么叫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行为人过失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我国刑法对于过失犯罪的规定,即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造成实害后果的,才可能构成犯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作为过失犯罪之一当然也......


·网络金融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网络金融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网络金融犯罪的犯罪手段比较多,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很多的犯罪分子在实施网络金融犯罪的时候,可以说犯罪的手段都是非常高级的,这也为我国公检法机关侦办网络金融犯罪带来了不小的阻碍。网......


·刑讯逼供罪中的“逼供”怎样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


·判五年可以缓刑吗
    判五年可以缓刑吗?一、判五年可以缓刑吗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也就是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