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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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制度中执行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遗嘱执行人有下列权利和义务:1、审查遗嘱是否合法真实;2、清理遗产债务;3、按照遗嘱内容向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分配财产;4、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若遗嘱执行人在执行遗嘱过程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遗嘱执行人的产生方式。遗嘱执行人的产生方式大致有三种:遗嘱直接指定、遗嘱委托指定、受理法院指定。三、遗嘱执行人制度与与公证遗嘱的区别所谓“遗嘱执行人”,就是能够确保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合法、并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由专人负责落实其生前遗愿的一种制度。而公证遗嘱是由立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前者与后者相比有两大优点:一是形式简便易操作。公证遗嘱的变更须经新的公证,手续繁杂,对于一些年老体衰特别是濒临死亡者来说显然难以实现;而遗嘱执行人一般采用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修改方便,可操作性强。二是遗嘱执行人制度有专人负责执行遗嘱;而公证遗嘱则没有。我国每年都有大量财产处于无人认领的搁置状态,究其原因是立遗嘱人怕引发家庭矛盾,而把公证书藏了起来,不料因突然死亡,尚未告知继承人遗嘱事宜,结果继承人根本就不知道遗嘱的存在,导致被继承人生前遗愿无法实现,最终只能依照法定继承办理,从而使公证遗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公证遗嘱只解决了遗嘱的真实性问题,但实际操作性较弱。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个人财产不断增多,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遗产继承纠纷,遗产执行人制度可以大大减少遗产继承中纠纷的产生,真正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志,能够更好的维护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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