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迫卖淫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强迫卖淫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废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二)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三)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强迫卖淫罪情节严重有哪些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强迫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卖淫人员累计达五人以上的;(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三人以上的;(三)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行为人既有组织卖淫犯罪行为,又有强迫卖淫犯罪行为,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组织、强迫卖淫“情节严重”论处:(一)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行为中具有本解释第二条、本条前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之一的;(二)卖淫人员累计达到本解释第二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组织卖淫“情节严重”人数标准的;(三)非法获利数额相加达到本解释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组织卖淫“情节严重”数额标准的。涉黄犯罪中,强迫卖淫是一种恶性比较大的犯罪,俗称逼良为娼,需要严加处罚。《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强迫卖淫罪的死刑,并取消了该罪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仅规定“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何谓“情节严重”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司法实践中亟需对“组织、强迫卖淫 情节严重”予以明确。



·遭绑架着威逼杀人判什么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自己犯罪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网络盗窃4500元判什么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也慢慢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但是网络也给了不法分子犯罪的机会,那么网络盗窃4500元判什么刑?在互联网上被侵权怎么维权呢?为您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一、网络盗窃4500元......


·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要多久?
    若公民涉嫌构成犯罪的话,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一般会对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进行刑事拘留。不过这个拘留都是有时间限制的,那通常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的话,一般要拘留多长时间呢?我......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主体是什么
    如今社会网络发展快速,购物也成为人们在网上娱乐消费的项目之一,而这也给犯罪分子增加了犯罪的条件,信用卡的信息很容易在网络上泄露,引得不法分子进行窃取出售,那么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主体是什么呢?我们通......


·刑事案件回避适用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回避适用人员的范围是什么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


·林业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是需要公开宣判吗?
    林业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是需要公开宣判吗?一、林业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是需要公开宣判吗?刑事附带民事环保公益诉讼案需要公开宣判,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1款: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


·生产假药罪轻能取保吗
    看情节。《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


·究竟怎么构成故意伤害罪?
    究竟怎么构成故意伤害罪认定怎样才是故意伤害罪,需要从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入手分析。(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法定的轻伤及其以......


·刑诉法三十四条内容是什么?
    您都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对案件裁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诉讼,这点在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针对有网友提出刑诉法三十四条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下面我们结合具体法律法规并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一、刑诉法九十八条内......


·酒驾判缓刑什么时候生效?
    酒驾判缓刑什么时候生效?酒驾判缓刑的话,自司法判决完成后立即生效。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


·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
    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一、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刑法规定的传播性病罪是指罪犯明知道自己患有医学上认定的性病而又去从事违法的卖淫行为,导致他人也因此患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