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很多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协助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进行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而为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提供帮助,创造条件,并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构成。

二、关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出罪问题

在查处组织卖淫案件时,公安机关往往不仅抓捕组织卖淫者和协助组织卖淫者,对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性质不明显的人员也可能一并抓获。对此类人员如何处理,在实践中常有困惑。我们认为,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地都予以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性质明显的,不论其从事何种协助组织行为,均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但对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性质不明显的,则不轻易定罪处罚。

如何区分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性质是否明显?

一是从其工作场所来区分。如果是在隐蔽场所,非合法经营场所,则不存在协助组织行为性质不明显的问题。这是前提条件。行为人明知是非法场所,仍然实施协助组织行为,不能认定为协助组织性质不明显。因此,在会所、洗浴中心等合法经营场所,是认定协助组织行为性质不明显的首要条件。

二是以从事的工作性质来区分。充当保镖、打手、管账等工作的,从其平时工作中就应发现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从事一般的服务性、劳务性工作,如保洁员、收银员、保安员等,就不一定能在主观上具有协助组织卖淫的故意。

三是从所获取的利益来区分。这是认定行为人与组织卖淫者关系密切程度的重要方法之一。仅领取正常的一般性薪酬且无《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所列协助行为的,与领取高额工资者,明显不同。

上述三个方面结合起来,确定协助组织行为性质是否明显,不能仅从某一方面来区分。

从刑法关于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刑罚幅度配置看,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刑罚幅度实际上就相当于组织卖淫罪从犯的刑罚幅度。因此,其“情节严重”的标准,基本可以参照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来确定。仅对其中非法获利一项作了调整。主要考虑协助组织卖淫的获利,一般情况下明显小于组织卖淫者的获利。








·刑事案件中换押理由主要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换押理由主要是什么?换押理由主要是案件已经进入到了下一个诉讼程序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就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换押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


·最新强制猥亵、侮辱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强制猥亵、侮辱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


·酒驾后找人顶罪怎么判罚?
    酒驾后找人顶罪怎么判罚?顶罪属于谎报案情,提供虚假证言,处5到10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


·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两种分类有什么?
    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就是团伙犯罪,这里面我们需要了解一种单位犯罪的概念,它的意思就是多个人犯罪例如公司,企业,机关等的犯罪团伙一起犯罪的,它与团伙犯罪又有些不同的,那么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两种分类有什么?您一起来了......


·犯罪未遂的处罚刑法怎么规定的
    犯罪未遂的处罚刑法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该处罚的适用中,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


·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说大多数的刑事案件撤案的时候不是以原告方本人的意愿为转移的,可能就算被告方也在私下里和原告进行了各种调解,可已经起诉的刑事案件是没有办法随随便便就能够撤诉的。所以有的时候当事人自己提起的刑事案件诉讼如果产生......


·刑事辩护词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刑事辩护词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辩护律师在选择无罪辩护之前,要充分了解案情、辩护律师了解案情之后,要对本案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同罪名相关案例进行收集、整理。辩护律师决定无罪辩护前,需要和被告人及其家属沟......


·贩毒被逮要怎么量刑处罚
    贩毒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毒品犯罪中的一种,而在定罪的时候,不会考虑实际贩毒的种类、数量,不过要是行为人贩毒被逮需要进行处罚的话,那才会考虑毒品的种类和具体数量,究竟这种情况下要怎么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不作为犯罪当中具体分为了纯正的不作为犯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相信看到这里,您都有点晕了吧。在对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这其实也是很重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一、......


·成都信用卡诈骗罪律师需要花费多少钱
    在成都当地就有很多比较优秀的律师事务所,这些律所当中的律师的代理能力也相对较高,并且有些律师就是主要研究信用卡诈骗的,所以信用卡诈骗案件当中的原被告双方,如果案发地在成都的话,不可避免的在开庭之前就要考虑成都信......


·因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民事案件怎么处理?
    因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民事案件怎么处理?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有哪些?
    抢劫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员使用威胁或暴力的手段抢夺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导致受害人的伤亡。高高人民法院为了使各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更好地适用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抢劫罪案件的审理提出了指导......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