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一)客体要件。存在侵害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的行为,对象则为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所谓名胜古迹,包括风景名胜及文物古迹。其中,风景名胜,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雅、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根据其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的大小,环境质量的高低,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的优劣等,可分为国家重点、省级和市县级3级风景名胜区。所谓文物古迹,是指与名人事迹、历史大事有关而值得后人登临凭吊的胜地、建筑物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分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县、自治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属于本罪对象的名胜古迹,应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其范围宜控制在全国重点与省级两级内,县、市级的名胜古迹,一般不能构成本罪的对象。(二)客观要件。存在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损坏和毁灭。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如捣毁、砸碎、拆除、污损、挖掘、刻划、焚烧、炸毁等。一般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方式,如损毁景物、建筑物;破坏园林植物;在名胜古迹区盖违章建筑,拒绝拆除等、但也不排除可以由消极的不作为方式构成。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损毁行为,也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的;因其行为造成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严重损坏的;造成名胜古迹大面积损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出于卑鄙动机损毁的:抗拒他人制止的;等等。(三)存在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加以损毁。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二、本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的区别本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在行为方式、主观罪过形式、主体等方面均相同。二者区别的关键是损毁的对象不同。本罪损毁的对象限于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即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风景名胜和不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之列但又与名人事迹、历史大事等有关的历史遗迹。而故意损毁文物罪损毁的对象,则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具体认定标准,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犯罪嫌疑人造成的违法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的,达到了立案标准的,就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


·犯罪分子盗窃不认罪会放人吗?
    一、犯罪分子盗窃不认罪会放人吗?不会放人,当事人的言辞证据是需要其他物证形成证据链条的,不是当事人承认不承认的问题。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如果不认罪,难道法院就无法定罪量刑了吗?被告人的口供包括供述(供认罪行)和辩解......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吗?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吗一、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吗?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主要是鉴定笔录是否属于当事人书写的,鉴定其真实性。《中华......


·2023预备犯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预备犯承担哪些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


·刑法中妨害动物防疫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妨害动物防疫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一、刑法中妨害动物防疫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刑法中妨害动物防疫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九条规定,违反有关动植......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小时候在医院中打疫苗的时候看到报刊墙上常出现关于妨碍他人治病被判罪的新闻消息,正当好奇心泛起的年纪总会问家人个所以然,然而对司法也是一知半解的家长都不能做出正确的详细解答。那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认定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样判刑
    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可能造成轻微伤,也有可能直接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当然造成不同的损害结果,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是不同的。那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样判......


·扒窃是否成立未遂的量刑
    扒窃是否成立未遂的量刑扒窃是属于盗窃罪,一般存在未遂情况可以参照下面的分析考虑: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认定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


·打架致人轻微伤拘留后还赔钱吗?
    打架致人轻微伤拘留后还赔钱吗?在打架的过程中,难免会给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而此时除了会受到处罚外,还会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那一般打架致人轻微伤拘留后还赔钱吗?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内容,毕竟此时已经受到......


·检察院批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大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大吗?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醉驾判缓刑的条件?
    一、醉驾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


·对罪犯使用武器有法律规定吗?
    对罪犯使用武器有法律规定吗?第四十五条 监狱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戒具:(一)罪犯有脱逃行为的;(二)罪犯有使用暴力行为的;(三)罪犯正在押解途中的;(四)罪犯有其他危险行为需要采取防范措施的。前款所列情......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