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被驳回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不能申请?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专利被驳回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不能申请?

一、专利被驳回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不能申请?

1、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的规定,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1)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

(2)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不服的;

(3)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对以上第(1)项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依照专利法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专利局的决定是否正确。对于第(2)、(3)项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行政复议规程第五条将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列举如下:

(一)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二)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三)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四)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五)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六)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七)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八)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九)专利权人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十二)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十三)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申请不服的;

(十四)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十五)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十六)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服的;

(十七)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的;

(十八)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

(十九)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二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具?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具有哪些一、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具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


·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举证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举证责任是如何划分的?一、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举证责任是如何划分的?1、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举证责任是证据的提供者来承担。2、所谓举证责任的分配,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当事人负担举证责任的范围。我国《......


·驰名商标申请费用和途径是什么?
    驰名商标申请费用和途径是什么?一、商标注册费用多少钱(仅参考)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19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900)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是什么?一、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是什么?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是商标法,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


·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专利侵权案件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主要是《专利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满足,人们逐渐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故而开始注重对知识产权等抽象性的财产权利的保护,具体来说,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呢?在实施了侵害他人知识财产的行为之后,会受到......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几项权利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几项权利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


·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严格来讲,只有被授予了专利的那么才会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而在申请专利的之前,我们也要搞清楚,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这也就是说哪些产品、技术是不能申请专利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什么一、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第二......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后,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提出答辩。1、突出重点:商标无效答辩过程中,辩驳商标......


·商标填的信息有误,商标网上更正申请可以吗?
    商标填的信息有误,商标网上更正申请可以吗?1、商标局官网提交修改登录中国商标网,在“商标查询”页面中设置的“错误信息反馈”栏目填写提交《有误商标数据更改单》,反馈有关错误信息。商标局核实后将及时修改。2、商标更正......


·著作权保护何时开始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由此可见,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自动享有著作权保护期。法律......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