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专利权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二、专利权有哪些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此处所讲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事由不同、时限不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商标无效宣告一般是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进行注册或者是商标属于违法的行为所宣告的事宜,而对于商标的撤销一般是......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一、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一: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二: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


·专利转让的方法有哪些
    专利转让的方法有哪些热点推荐: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知识产权罪专利申请">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专利转让">专利转让商业秘密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当事人在获得......


·商标续展办理需要文件有什么?
    商标续展办理需要文件有什么?商标续展就是在商标保护期限要到了的时候你还想继续使用你的商标就要办理续展。续展过后才可以使用。1、商标续展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商标续展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续展申请书。二、重要......


·申请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当公司或者是个人创造出来了一个没有出现过的东西,那他们可能就想要得到这个东西的专利权,也就是把这个东西完全归属于他所有。那如果我们想要让一个东西拥有专利权,我们在想得到这个权利之前首先要清楚的知道我们所做的这个......


·商标权在先使用权如何构成
    商标权在先使用权如何构成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合理使用、在先使用等等,这些就可以说是商标侵权的抗辩。针对其中的在先使用是日常中比较常见的,那么商标权在先使用权是如何构成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


·专利权转让相关规定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专利权转让相关规定有哪些律师应当注意专利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法办理转让手续,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转让专利权时,委托人必须订......


·个人商标转让要多长时间?
    个人商标转让要多长时间?我们销售自己设计和制作的商品的时候,为了提高商品知名度,通常会注册个商标。因为注册商标比较麻烦,需要提交的资料很多,等待审核时间也比较长,很多人会通过商标转让获得商标。这样会尽快的拿到商......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形而导致专利被宣告无效。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对其影响很大。那到底包括了哪些情形呢?而实践中,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


·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
    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听到什么什么商标侵权了,全部名称就是侵犯他人商标使用权,商标被侵犯了怎么办呢,当然要寻找法律途径向有关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具体要怎么办,下面我们就和您......


·商标的标识如何使用,商标的标识的作用
    商标的标识如何使用,商标的标识的作用商标的标识的意思是商标的实质表现形式,如我们在一件商品上看见的一个显眼的图画或文字,就知道这是哪家公司的产品,这就是商标标识。那么商标的标识如何使用?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