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专利权的权利包括了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我国专利权的权利包括了什么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二、专利权有哪些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此处所讲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商标怎么叫侵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关于著作权,分为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而在著作财产权里面还具体包括了一些权利,那么您知道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吗?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哪些不属于著作财产权,但是规定......


·专利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专利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规定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许多东西会进行转让,再转让的时候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都会签订一个转让合同,当然在我国专利转让也是不例外的,您都想知道专利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有哪些众所周知,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要国家专利局批准,申请人就可以成为专利权人,这个时候,作为专利权人在享受相应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了......


·专利驳回决定行政复议可否申请?
    专利驳回决定行政复议可否申请?呕心沥血完成的独创作品想要申请国家的保护,就必须申请国家的专利保护。但申请专利的时候也会被国家无情地驳回,申请人对于被驳回的这个结果肯定是不服的,照理来说想要救济自己的专利权利就......


·著作权条款对著作权归属有哪些规定?
    著作权条款对著作权归属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一)被告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


·抢注的著作权是否能告别人侵权
    抢注的著作权是否能告别人侵权一、抢注的著作权是否能告别人侵权?抢注的著作权一般不能告别人侵权,相反,抢注著作权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


·著作权财产侵权法律责任是什么?
    著作权财产侵权法律责任是什么?一、著作权财产侵权法律责任是什么?1、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1)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


·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吗?
    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吗?一、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吗?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现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


·专利权授予的条件都有哪些
    专利权授予的条件都有哪些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