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专利权的权利包括了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我国专利权的权利包括了什么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二、专利权有哪些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此处所讲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法律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仍有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仍有效在实践中,当事人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时,许多人以双方所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没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作为抗辩理由而主张其无效,专利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时也有作无效认定的,......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3、伪造、擅自制......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1、先用权人的实施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先用......


·取得专利权需要什么条件
    取得专利权需要什么条件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


·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办理?
    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办理?一、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办理?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期满前的六个月一般称为续展申请期,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是续展宽展期,在宽展期......


·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保护范围是怎样的?针对发明专利,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是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同,在专利权人每年按时交纳专利年费的时候,最长的保护期限为20年。那么您知道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吗?请阅......


·技术申请发明专利时间需要多久?
    经济活动中,离不开发明和创造。而技术发明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但是生活中,如果维护好自身的知识产权呢。事实上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专利的申请。当事人在进行申请的时候,根据专利局所要求的,提交一定的材料,经......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商品经济社会存在着很多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那么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对此又有些哪些处罚?即便法律对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有一些解答,但是很多人对具体的问题可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版权侵权行为具体是怎样的
    版权侵权行为具体是怎样的一、版权侵权行为具体是怎样的(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


·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移送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移送标准为商标侵权案案值五万以上的,工商局会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按照犯罪案件立案。商标侵权事件发生后,商标持有企业可以向工商局投诉举报,要求对侵权方处罚。如果涉及案值较大,不在工商局受理范围内......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


·专利公开的后果是什么呢
    任何的发明创造,只有进行专利申请之后,才有可能获得专利保护的权利。很多发明人由于不懂专利申请的规定,又或者是对于自己的发明成果感到太兴奋,都会想提前公布出来让大家知道。但是这在专利申请上面来说是非常不允许的。具......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