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一、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二、侵害著作权保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可参考以下因素酌情处理:受害人所受损失后果是否严重;侵害行为致作品价值降低程度;侵害出于牟利或其他不当目的;侵害人主观过错状态;侵害行为情节恶劣程度;侵害人获利多少;侵害行为的社会影响;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行政责任:

(1)警告;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

(3)没收非法所得;

(4)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

(5)罚款;

刑事责任:

《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对于个人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申请情况,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另外对于著作权中涉及到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也是属于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一种方式,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著作权认定情况来进行办理。


·个体户商标侵权经营者有没有责任?
    个体户商标侵权经营者有没有责任?个体户商标侵权经营者不一定有责任,主要看销售者是否知道侵权现象存在,若是明知侵权,但是依旧继续销售,那么有理由认为销售者的行为也构成了故意侵权,此时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销......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了什么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了什么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了什么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商标注册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在商标批准注册成功之后,如果想要对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或者商标注册人的名义以及其他的一些注册事项进行变更,则需要在商标局进行变更的申请和变更手续的办理。想要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或者商标注册的名义以及其他一些注意事项......


·著作权转让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有哪些特征一、著作权转让有哪些特征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著作权的转让具有以下特征: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


·假冒商标罪一般判多久?
    假冒商标罪一般判多久?一、假冒商标罪一般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


·著作权专利权区别都?
    著作权专利权区别都有哪些一、著作权专利权区别都有哪些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洛阳专利许可合同的问题是什么?
    洛阳专利许可合同的问题是什么?专利许可合同主要是保护专利发明开发者的权益不受到别人非法侵害,我国对于专利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有很多法律条例对其限制,就是防止专利的被人偷用滥用,保护发明人的权利,希望您能够有所了......


·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对于商标,是商标注册人的无形财产,一旦注册成功,权利人可以对抗第三人。但是,实践中,会发生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这是违规行为。那么,恶意抢注商标将如何惩罚?恶意抢注人会怎么处理呢?恶意注......


·怎么判断恶意抢注商标?
    一、怎么判断恶意抢注商标?判断恶意抢注商标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


·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要做什么?
    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要做什么?(一)申请者栏: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哪些条件?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哪些条件?一、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哪些条件?商标无效宣告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注册时,由于商标局的疏忽核准注册,他人也没有提出异议。这种获得注册的商标,本来就不应被......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