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跟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跟著作权有什么区别(1)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这些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而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2)原始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著作权在我国同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3)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法律不同我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一次修订版)是管理著作权的基本法律。国家版权局是主管全国著作权的管理工作。(4)保护的目的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所创作的作品和与此相关的权益。其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 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 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是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5)时效性不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合作者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作品自创立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而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二、商标权被侵权了怎么维权1、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2、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商标权的保护是基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我们国家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而著作权的保护基于作品的独创性。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某些特别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咱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作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



·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
    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一、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授予专利权的“三性”要求对专利申请和审查来说都十分重要。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基因专利也必须符合......


·软件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是什么
    软件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是什么软件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一种,采取的也是自动保护的原则。实践中,由于软件著作权所能带来的利益较大,因此发生的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事件也比较多。那么常见的软件侵权行为有哪......


·地理标志商标如何申请 (一)地理标志申请条件
    地理标志商标如何申请(一)地理标志申请条件1、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2、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


·签著作权转让合同时著作权人和受让方要遵守哪些原则
    签著作权转让合同时著作权人和受让方要遵守哪些原则一、签著作权转让合同时著作权人和受让方要遵守哪些原则?1、平等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七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


·商标续展提前多长时间?
    商标续展提前多长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


·专利,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这一说法是否正确
    专利,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这一说法是否正确专利,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这一说法是正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


·软件著作权与软件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
    在我国,如果想要进行计算机软件开发,就需要软件著作权了,这样开发软件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在行驶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会牵扯到一本软件登记证书。那么,软件著作权与软件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下面我们就来......


·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
    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一、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如何认定服务商标的侵权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3、销售......


·实用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钱
    实用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钱我国的专利主要分为了三大类,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其中法律对发明创造的保护时间是最长的为20年,而其余的则为10年。但是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这三者都是需要缴费的。那么实用专利申......


·什么是服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生活中,我们享受的每一项商品与服务都应该在工商局备案并拥有自己的服务商标,该项服务或商品可允许他人代为销售,此时双方就需要签订服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那么,什么是服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它又有那些种类呢?本站来为您答......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