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一、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如果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其变更、终止后,其单位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护。


·商标侵权故意过失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侵权故意过失的规定是什么?1、商标侵权故意过失的规定是商标侵权必须是具有故意意图。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1)被控侵......


·农产品怎样注册商标?
    农产品怎样注册商标?一、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1、提交法律文件:(1)以公司名义申请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及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要签字,个体户执照要......


·商标权质押案例分析
    商标权质押案例分析目前我国的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融资难”成为了很多企业最头疼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很多省市鼓励企业用无形资产来进行抵押,银行可对信誉度较高、知名度大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下面将通过一个商标权......


·保护商标权的期限是多久
    保护商标权的期限是多久我国的商标权具体还包括了一些小的权利,有独占权、处置权、使用权、禁止权、续展权等等,但另一方面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也是规定了期限的。那么我国保护商标权的期限具体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


·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当中包括了计算机软件作品,除此之外计算机软件条例当中也对软件著作权做出了保护保护,那么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是什么呢?换言之,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请从下文中进行......


·套餐名称涉及商标侵权吗?
    套餐名称涉及商标侵权吗?如果不涉及到商标,只是作为经营的一种套餐名称的话,是不涉及侵权的。如果是商标,侵权行为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际专利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国际专利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一、国际专利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必须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必须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不是必须转让,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


·专利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专利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


·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在发生商标权纠纷的时候,此时往往是商标权人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就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究竟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呢?可能大部分的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