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判决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1.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撤销判决分为判决全部撤销、判决部分撤销及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情况。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3.限期履行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认定被告具有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作出的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判决。4.变更判决。即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人民法院作出的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法院判决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所谓“显失公正”,是指具有通常法律和道德认识水准的人均可以发现和确认该处罚明显地失去了法律的公正性。5.确认判决。即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相应行为合法或者违法。6.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出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这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法律基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以行政诉讼为主,附带一并解决民事争议,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此类判决形式仍在试点工作阶段。行政判决的基本形式是依据实际的行政事项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对相关行政事项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并提交有关证据,由法院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后期可以根据实际来作出上述六种形式的判决结果,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劫持他人可以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这要根据劫持他人的目的和具体案情才能确定涉嫌的罪名,根据罪名才能确定相应的量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从开庭后判决书下达时间是多久
    从开庭后判决书下达时间是多久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


·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判
    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判一、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


·微信引流诈骗判多少时间
    关于诈骗判几年,主要是看诈骗的数额,如果诈骗的数额一般,比如刚刚达到立案标准,那么就是在基准刑,也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内判刑,但是如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则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


·民事法院已开庭没有宣判是为什么
    民事法院已开庭没有宣判是为什么?开庭之后没有宣判,是因为《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宣判的时间,不一定只要开庭就必须要当庭宣判的,并且开庭审理后认为并不符合当庭宣判的条件。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什么?现阶段我国有很大一部分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略有不同,因为民事案件没有上升到那么严重的地步,但是很多人对于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并不清楚,那么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被告缺席法庭怎么判
    民事诉讼被告缺席法庭怎么判?被告缺席法庭会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


·故意伤害4处轻伤的判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达到了故意伤害的定罪标准,满足构成故意伤害主客观要件,依据主观恶意和客观结果的程度不同,量刑标准也不一。具体来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


·民事纠纷当庭没有宣判
    视情况而定。因为一般的民事案件如果适用的普通程序,那么很少会当庭宣判的,基本上是择日宣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如有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是存在当庭宣判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人民法院对公......


·寻衅滋事从犯怎么判
    1、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比如无故殴打他人,在一些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制造事端、强行索要或任意地损坏公私财物、无故谩骂、威胁、拦截他人等等达到犯罪的程度,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2、很多时候......


·法律规定把人打残疾判多久
    把人打残疾判多久把人打残废了,可能是十年以上的刑期,也有可能是无期徒刑,这要看危害手段与致残结果(危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来综合裁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退侦两次的案子起诉法院会怎么判?
    退侦两次的案子起诉法院会怎么判?退回补充侦查只是刑事案件办案上的程序,并不代表处理结果,如果退侦后证据充分,那么检察院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提起公诉后法院是有可能判刑的,如果退侦后证据仍然不充分,那么检察院是......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