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拘役的条件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交通肇事罪拘役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拘役的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般拘役最长期限是6个月,数罪并罚最长为1年。

因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的条件是:虽然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较轻,后果不严重的。

如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这些情形都可以判处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出于过失肇事过失由小到大分为这样几类:

1、因天气差、路况差、车辆性能不佳导致驾驶员尽谨慎注意义务、具备较好的驾驶技术仍可能发生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过小;

2、因其他车辆违规行驶、行人违规穿行,造成驾车人出于躲、闪的目的撞到其他车辆或行人而造成的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过小;

3、驾驶员驾车时间长身体疲倦或驾驶员身体素质差、紧急情况下处理不够灵敏或夜间行车,这种情况肇事,主观过失较小,罪过较小;

4、车辆超载、超速、驾驶员边打手机边开车或边吸烟边开车,明显粗心,过失较大,罪过较大;

5、无证驾驶、驾驶淘汰车辆、驾驶刹车不灵或存在其他缺陷的车辆上路、车辆无牌照的,造成事故,这些情况驾驶员过失大,罪过大。还有其他情况不一一列举,可以比照上述分类进行分析。

对罪过大、罪过较大造成事故的应予以实际处罚,判实刑,不宜判缓刑。相反,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因为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够,对他们处罚重没有实际意义,结合其他条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二)肇事的被告人除罪过小、罪过较小,还应当具有悔罪表现。那么,什么表现才是“悔罪表现”。结合交通肇事案件的特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肇事后是否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保护现场、将损失限制在最小。根据有关交通法规,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对伤者施救、主动报警、保护现场、配合有关机关处理事故是他们的义务。

2、肇事的驾驶员要能够实事求是的向事故处理部门陈述肇事的具体情况、原因,不推卸责任,不违心规避法律。做到这一点,是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否则不能认为是悔罪;

3、在事故处理中,肇事的驾驶员及其家人要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在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常常遇到被告人表达愿意赔偿,但却不做出赔偿的具体行动,都不是积极赔偿的表现。

综上,只有具备上述三点才能认为是具有“悔罪表现”,不具备悔罪表现的,不宜适用缓刑。

交通事故一般受到的是被拘留、责令缴纳罚款等的行政处罚,但若是那些违章情节严重,交通事故之中有人死亡,或者是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就有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在结合证据审理后,会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的刑事处罚。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一、相同点(一)面值相同。都是每张人民币一百元。(二)期限相同。都是最低一年,最长不超过六年。(三)发行利率较低。发行利率一般都会大幅低于......


·一、醉驾5年的时间计算从哪算起从交管部门下发禁驾的处罚通知之
    一、醉驾5年的时间计算从哪算起从交管部门下发禁驾的处罚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执照。二、醉驾和酒驾有什么区别?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酒驾酒精测试:1、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2、醉......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是什么
    交通事故级别根据是造成的损害进行划分,这其中就包括了轻微交通事故。遇到这类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也是需要作出处理,但是也要讲究方式方法。那么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是什么呢?详细内容和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发......


·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包括哪些?无责代赔只能针对交强险,因为这属于交强险简化处理的一种机制。发生无责代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换言之也不是任何情况下的交强险赔偿都可以适用无责代赔。那么交强险无责代赔的适用条件包括哪......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犯罪行为。那摩托车醉驾新规定是什么?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犯罪行为。那摩托车醉驾新规定是什么?摩托车是属于机动车,适用醉驾机动车处罚规定。醉驾机动车会吊销驾驶执照,给以刑事处罚,五年内不能取得驾照。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终身不能取得机动车驾照。下面来具......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根据责任认定书,不仅有可能会让责任方承担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根据责任认定书,不仅有可能会让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比如驾驶证扣分、民事赔偿,严重的还可能接受刑事处罚。在现实生活中,以上三种处罚都有可能发生。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会被扣分吗?扣分的依据具体是什......


·交通肇事赔偿 交强险最高额度是多少?
    一、交通肇事赔偿交强险最高额度是多少?交通肇事交强险赔偿额最高限额12.2万元。《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的修改内容,适当减轻了在非机动车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的赔偿责任。该修改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保监......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划分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划分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典(202......


·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生活中谁都不希望发生车祸,但是有句话叫做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如果你在路上不小心被车撞了,但是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时,这个时候你知道该怎么做吗?这个问题,我们......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吗公安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调查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查和评估,审核评估工作将在20日内完成。必要时,经批准后应延长10天。交通事故的认定应当提供给当事人,签字的时候不需......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量刑是多久?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量刑是多久?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近几年来比较频繁发生的事情了,特别是大多数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发生的频率比较高,因为他们对于交通安全法则的知道太过于少了,以至于酿成车祸,那么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