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房屋产权转移是现在较为普遍的一个现象,如果有人移民要出售一套房子,这时您向他购买这套房子就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手续,那么,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具体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1)新建商品房

住宅房:开发商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3.00元/平方米,房产测绘费2.00元/平方米。

买方承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00元/套,契税按购房总价款×2%缴纳。

非住宅房:开发商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平方米,房产测绘费3.00元/平方米。

买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平方米,契税按购房总价款×4%缴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按宗定额收取。 非住宅房所有权登记费,按宗定额收取。

建筑面积(平方米) 收费标准(元/宗)

100以下 200

100-500(含500) 400

500-1000 600

1000-2000 1000

2000-5000 1500

5000-10000 2000

10000-20000 4000

20000以上 10000

(2)私房或公房交易(二手房)

住宅房:卖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3.00元/平方米(有协商支付的除外)。

买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3.00元/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00元/套,起诉按购房总价(市场价)×2%缴纳,房产测绘费按规定收取。

房产测绘费收取标准,均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收取。

(3)经济适用房住房交易

住宅房:卖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1.50元/平方米(由协商支付的除外)。

买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1.50元/平方米,契税按购房总价款(市场价)×2%缴纳。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40.00元/套,房产测绘费按规定收取。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买卖;

(2)互换;

(3)赠与;

(4)继承、受遗赠;

(5)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6)以房屋出资入股;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进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所需缴纳的费用,不同的房屋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参考,具体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需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也可咨询我们网站房屋所在地的律师。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好多年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好多年《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


·一、没有房产证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一、没有房产证房子能抵押买卖吗?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做抵押,房产证抵押必须要有房产证原件,具体手续如下:办理现房抵押及期房抵押的须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材料如下1、现房抵押(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


·房屋征收目的、主体、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目的、主体、实施单位(一)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排除商业征收。(征收房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拆迁补偿一定程度上的减少了因为拆迁造成经济损失,拆迁补偿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决定的,并且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听取人民的意见,这样才能保证拆迁能够顺利的进行,那么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下......


·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一、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虽然《限期拆除通知书》一般都规定在某日前自行拆除,否则便强制拆除,但其实不用过于紧张,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相对人有对该通知书......


·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买房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在买房之前,您
    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买房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在买房之前,您应该先了解认购书的相关知识。例如要不要先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要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方面的问题。一、什么是认购书?(一)认......


·一、夫妻离婚房产给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给孩子吗?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房产可以留给孩子。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对于房产争执都比较大,也......


·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有些夫妻在结婚后对财产的分配有很多疑虑,对于房产必须要有自己的名字才感觉安心,法律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有哪些,通过下文的......


·大家对于买房子的事情非常的热衷
    您对于买房子的事情非常的热衷,您在外打拼也都非常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套房子,但是许多商品房价格昂贵,让许多买房人士感到绝望,所以现在二手房的市场逐渐矿大,那么您了解二手房还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可以购买吗?您一起来......


·棚改安置房定义安置房简介安置房
    棚改安置房定义安置房简介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写遗嘱吗?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写遗嘱吗?经济适用房可以写遗嘱,经济适用房遗嘱继承书的书写需要订立者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思,订立之后可以选择进行公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