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财产损失评估费怎样进行承担?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交通财产损失评估费怎样进行承担?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通常情况下请求人你先出评估费,若胜诉,则该费用法官会判决让对方承担。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在诉讼中则是谁请求谁先承担费用。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二、怎么进行交通财产损失评估?1、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公开、公平、便民、效率”的处理事故原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召集各方事故当事人协商“财产损失”。对于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完成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评估结果后二日内,将评估结论复印件交其他方当事人。其他方当事人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进行重新评估。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在交警调解下确定一家财产评估机构,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费用由举证方承担,等事故调查完毕,如肇事方承担主责,会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评估费用。财产损失评估费用根据评估标的确定,在几千元到上万元左右。



·房地产估价在日常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商品房租赁或者是夫妻财产分
    房地产估价在日常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商品房租赁或者是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都能够用得到,目前现如今市场上的房地产估价公司还是比较多的。不过在进行估价的时候,一般都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


·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
    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一、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判处缓刑一般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偶尔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在发生交通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偶尔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交警会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会有一定的损伤,交警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以确定如何进行赔偿。那最新交......


·特殊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通常是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此时实际驾驶机动车的不一定就是车主,那么在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盗......


·醉驾车辆会自动报警吗?
    醉驾车辆会自动报警吗?不会自动报警1、对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认罪、悔罪,且无其他法定或者酌定从轻、从重处罚情节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对于虽然发生交通事故,但只造成轻微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且被......


·对机动车牌照损毁的处罚有哪些?
    对机动车牌照损毁的处罚有哪些?在我国每辆机动车都会对应唯一的牌照,而只有在取得了相应的牌照之后,才允许机动车上路行驶。现实中虽然经常出现遮挡机动车牌照的行为,但也有一些人会对机动车牌照进行损毁。不管是哪种情况下......


·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是不断的提升,汽车成了每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是不断的提升,汽车成了每家每户的标配。汽车数量的增多,那么相对应的交通问题也就比以往的要多许多。其中便有对醉驾肇事最少判几年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现在我们就来说说醉驾肇事最少......


·撞车交强险赔偿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撞车交强险赔偿的最高额度是多少?如今您应该不会不知道在买汽车的时候是必须要购买交强险的这样的一个常识的吧,所以汽车交强险跟其他商业保险的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是国家通过法律制度作保障的,这一点跟汽车交强险在社会生活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2、醉酒驾驶:醉酒驾驶......


·一、构成醉驾撞车什么处罚?
    一、构成醉驾撞车什么处罚?司机醉驾撞车的处罚主要是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一般是负全......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保监会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