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寻衅滋事罪中犯罪嫌疑人如果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就要区分主犯和从犯,而主犯的刑罚相对于从犯来讲就要重一些。但是人们也非常的关心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为您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它的条件主要有:

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因此,寻衅滋事罪的主犯只要被判处了刑罚在3年以下,并且表示累犯,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

二、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的

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具有其中一种情形的一般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三、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主观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

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3、客体上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的解答,希望能够解开您的疑惑,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累犯,并且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下都是有机会判缓刑的。要是你还有疑问,可以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来获得解答。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定义是什么意思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定义是什么意思在刑事案件中有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而自诉案件一般是属于告知才会受理的,也就是由受害人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介入的案件。二、立案程序1、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


·刑事案件退侦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退侦什么意思?退回补充侦査,是将移送起诉或审判的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检察机关,要求对案件中犯罪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部分重新侦査。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和实践,人民检察院审査案件,认为主要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有哪些?
    抢劫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员使用威胁或暴力的手段抢夺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导致受害人的伤亡。高高人民法院为了使各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更好地适用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抢劫罪案件的审理提出了指导......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期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期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期限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认定构成虐待罪判多久?
    认定构成虐待罪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犯虐待罪的......


·新刑诉法全文
    新刑诉法全文《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  则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刑事诉讼......


·无主物偷盗是否成立盗窃罪?
    盗窃罪是我国最常发生的犯罪,对于一般情况的盗窃行为比较容易认定,但是也存在一些难以认定的边缘性案件。例如无主物偷盗、盗窃他人的遗忘物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刑法学理论都有过争论,目前已经形成了公认的通说,下面我们就为......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是什么一、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是什么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


·一、刑法规定醉驾顶包会坐牢吗?
    一、刑法规定醉驾顶包会坐牢吗?醉驾顶包会坐牢的,这种行为涉嫌包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包括什么
    其实从字眼上看,就可以看出。这是两种不同的处罚。前者是触犯了行政法及其相关规范,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前者是真真正正的处罚,是实施违法行为之后,被相关人员处理完了,再下的结论。这是一种执行状态了。后......


·职务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职务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强拿硬要是属于寻衅滋事罪的一种,如果强拿硬要的数目达到一定的标准,是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我们带领您一起来详细了解,请仔细阅读。一、寻衅滋事罪强拿......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