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一、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四是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是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恶意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注册时违反了诚信原则,恶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

(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

(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

(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

(三)注册商标争议

正常情况下,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授予商标权之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宣告商标无效的,想要宣告商标无效,必须是有人或者相关组织向工商局提出了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收到申请后,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自然会进行审查的。


·专利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专利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专利权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受到您的关注,但是还是有一些疑惑困扰着您,如专利权转让程序怎么走?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寻找专利转让的途......


·商标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商标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受商标法保护。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1、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


·什么是法定著作权保护期
    什么是法定著作权保护期?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著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怎样规定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怎样规定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


·专利使用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专利使用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一、专利使用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专利权侵权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按照专利权人因为......


·转让专利权生效的时间是多久
    转让专利权生效的时间是多久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


·著作权的保护开始时间怎么计算的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几年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


·知识产权保护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知识产权保护申请需要多长时间?知识产权保护申请需要大概几个月的时间,因为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申请的流程的办理的进度来进行一个判断,如果说有的地方的商标或者是知识产权方面的机构管理的是比较严格的,那么此时的办事效率会......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含义专利许可合同有什么区别
    众所周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专利实施过程中非常的技术重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意义是技术可以给许可人生产使用但是专利权仍然归专利权人,专利许可合同是指技术转让给被许可人,申请专利的费用也是由许可人出,专利权也是归被许......


·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1、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生效后,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再在与受让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已转让的商标,否则就是侵......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处罚?一、假冒注册商标罪会判刑多少年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