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方法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方法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患者伤情的办法具体如下:

1、首先抢救伤员

如果受伤方伤情严重的话,那么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这是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先拨打120急救电话,仔细描述清楚事发地点,随后尽自己的可能抢救伤员。

2、报警、报保险公司、设立危险警示牌、保留事故证据

有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报警,拨打122报警,当然110也可以,随后立即报保险公司。

随后在车后方150m处设置危险警示牌,也就是随着带的三角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并拍照取证,重点展示事故的的全貌和附近的交通指示牌(如让行标志等),有行车记录仪的保留当前的影像资料。有人伤事故的在交警到达现场之前不要移动车辆。

至于伤者倒是不一定要一直待着原来的位置,但在伤者起身前对于伤者的位置应该牌照取证,注意拍照的参照物,要能够通过照片正确找到伤者原来的位置,也可以用小石子在地面勾画一下伤者的位置。

3、向旁人请求支援。无法自行处理时,一定要向旁人求救。及时联络救护。另外无论多大的车祸都需要报警。

确保伤者安全。原则上尽量不要移动伤者。但若出事地点太危险,则找人帮忙,小心地将伤者搬移至安全场所。

防止引发其他车祸。利用三角板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

4、车祸时可能引起各种程度不一的伤害。最重要的是要沉着应对。首先要检查的是意识及呼吸、脉搏的有无。千万不要扭曲伤者身体,因为车祸时常伤及颈部骨头及神经,扭曲伤者身体更是致命的动作。

除了检视意识、呼吸、脉搏外,更重要的是检查有没有大出血。

血液自伤口大量喷出的动脉性出血或滴滴嗒嗒大量流出的静脉性出血,都可能造成生命危险。

此时需尽速进行止血。要用干净的手帕压住伤口,利用直接压迫法来防止大出血。大出血时很容易引起休克,所以必须施行休克救护。

若为意识清醒、未有大出血的轻伤,只要在救护车抵达前,依伤势来进行救护即可。

5、车祸时,无论伤势多么轻微,即使看来毫发无伤,也一定要接受医师诊治。

车祸时若未接受医师仔细的诊治,可能引起令人意想不到的后遗症。到时不仅是受害者,在肇事者来说也可能带来金钱或精神上的损害。

二、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并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

15、让伤者好好看病。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保存好责任认定书 定损单 维修清单 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下,肇事司机第一件应该处理的事情就是拨打急救电话,其次时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抢救伤员需要注意的是,在对伤员抢救时,应当注意合理的使用救护方法,避免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汽车卖给别人了,还没来得及办过户登记,对方出事故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21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


·车主肇事逃逸不敢修车是怎么回事?
    车主肇事逃逸不敢修车是怎么回事?是为了逃避交警部门的追查而不敢修车肇事逃逸性质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


·交规中开车玩手机如何规定的?
    交规中开车玩手机如何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


·车被撞了对方跑了怎么办
    车被撞了对方跑了怎么办一、车被撞了对方跑了怎么办首先报警,这是必须的,然后观察现场有没有监控,如果有就等警察来了去看监控,如果没有那就找现场的目击者提供车的外观牌子如果能提供车牌号更好,这样就一定能找到肇事车辆......


·汽车正常形式骑车闯灯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汽车正常行使骑车闯灯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1、汽车正常行使骑车闯灯车祸责任划分标准一般是骑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一、开车撞死人驾驶证扣多久?
    一、开车撞死人驾驶证扣多久?交通事故造成人伤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领取驾驶证。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


·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达到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


·试用期不交社保的吗
    要交,试用期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好的,即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员工已经存在劳动关系,而存在劳动关系即表示,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的话即是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


·上下班路上醉驾出车祸能不能算工伤
    上下班路上醉驾出车祸能不能算工伤醉酒行为与车祸有直接关系就不能认定工伤根据我国工伤认定规定,因为员工的醉酒行为,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的,就属于《工伤认定条例》中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况。醉酒行为与车祸没......


·一人公司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合法吗?
    一人公司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合法吗?合法的,只要符合相关程序规定即可。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为存在,从有利的方面讲,......


·一、警察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伤残补助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警察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伤残补助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


·汽车划痕险一年能报几次理赔?
    一、汽车划痕险一年能报几次理赔?划痕险报险次数没有上限,赔偿额度不能超过保额限制。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