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冒别人的专利会被如何判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行为人违反了中国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伪造了他人申请的专利,犯罪情节严重。这种行为是假冒专利罪。构成假冒专利罪的罪行主要如下。第一个组成部分,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构成假冒专利罪的犯罪主体,也就是说,犯罪主体不仅仅是个人。第二个组成部分是,当行为人犯罪时,他试图利用经济利益并伪造他人的专利,也就是知道他冒充他人的专利并故意犯罪。另外,如果行为人的目的是打破与专利有关的其他人的权利,这种情况也是这一罪行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是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违反了中国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刑事案件相对严重。假冒他人的专利,行为人在行为表现方面有以下表现。该行为人实际上是在经过专利所有人的同意下,在自己生产产品的过程中,或在销售自己的产品的过程中,冒充他人的专利名称,冒充他人的专利号以及其他与他人相关的冒充专利的行为。让消费者误认为是专利所有者的产品,从而获得经济利益。同时,在确定假冒专利罪时,取决于专利申请人的专利保护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期限。了解相关法律的读者应该知道专利保护有一定的时间。如果超过此期限,权利人的专利将不受我国法律的约束。专利权的保护日期自申请人申请专利权和保护之日起计算。如果专利权符合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犯罪行为人此时可能不拥有对方的专利权。作为权利人,当专利权到期时,也可以申请继续保护。



·商标无效产品能否销售?
    商标无效产品能否销售?商标无效产品不能销售了,因为商标无效之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产品和商标的使用都可以依法进行,但商标无效以后的产品可能就不能正常的销售了,因为有些产品要求必须要有注册商标才可以正常销售。商标宣......


·抢注影视剧商标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抢注影视剧商标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侵权诉讼,但法院不能直接对商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理。如果要阻止商标注册成功或撤销已注册商标,应当向国家商标管理部门提出......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注册商标人对于自己的注册商标,具有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但是这样的权利是不是永久的?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有不有限制规定?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商标权的......


·著作权法上的戏剧作品是指什么?
    著作权法上的戏剧作品是指什么?一、著作权法上的戏剧作品是指什么?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我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除此之外......


·转让的商标名称:
    转让的商标名称: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三、商标注册号:国别: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哪些?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章第二条:对“发明创造”作出了如下定义: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


·不视为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形有哪些?
    不视为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形有哪些?(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


·商标续展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商标续展可以在网上办理吗?一、商标续展可以在网上办理吗?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可以通过网络提出申请,但还需要寄送相关的申请材料到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


·国内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了严重吗?
    一、国内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了严重吗?如果该商标想在国际立足,那么是严重的。商标权的地域性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内获得注册,仅受中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并未受到法律保护。中国企业的商标要获得其他国家的法律保护......


·什么是商标的行政复议?
    什么是商标的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制度的设立旨在为公民创造一个能够对抗公权力机关并获得救济的途径。那么,什么是商标的行政复议呢?顾名思义,商标的行政复议就是发生在商标领域中,商标所有人因其权益被商标局损害而提起的行......


·商标侵权案件追诉标准有哪些情形?
    商标侵权案件追诉标准有哪些情形?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违法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予追诉。2、非法制造、销售......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首先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的,也就是著作权人不论是否存在于世均一直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决定是否表......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