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下: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二、侵犯专利权的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

第二层次,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第三层次,损失和利益均无法确定,则按照该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第四层次,若损失、利益、使用费均难以确定,则根据专利类型、侵权行为性质和情节,赔偿1万到100万元,这个1-100万元也叫做法定赔偿。

三、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实际损失确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5条第1款: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著作权取得的基本方式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人们的素质越来越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权益。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成为与时俱进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制度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现在关于知识产权及著作权保护,成为当今各个国家十分关注的问题......


·商标注册是什么意思?
    商标注册是什么意思?现在社会上不管是商品还是服务,都有自己的品牌。我们在消费的时候也会优先考虑商品的牌子,而这个牌子就是代表着它的自有商标了。如果想拥有一个独立属于自己的商标,那就要向国家申请注册了,下面我来......


·商标近似侵权中的“商标近似”如何认定?
    商标近似侵权中的“商标近似”如何认定?在商标侵权的定义中,行为人使用与商标权人相同的商标构成侵权行为是毫无疑问的,而使用与其商标近似的商标也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但是,商标近似的含义模棱两可,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发明专利权属于所有权吗
    发明专利权属于所有权吗?专利权不属于所有权,所有权是一种财产权,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是专利权人最基本的权利,他包括:独占制造权、独占使用权、独占销售权。(1)独占制造劝,是指专利权人可以用......


·一、个人商标续展不需要营业执照吗?
    一、个人商标续展不需要营业执照吗?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


·如果要登记申请著作权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证明国家一些人的合法著作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就意味着,可能有些人不太知道需要的材料是什么?如果要登记申请著作权需要的资料有哪些?根据国家的规定,申请注册权,一定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还有申请表。其他的我们一......


·无效宣告中的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无效宣告中的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一、无效宣告中的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不可以,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四条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一、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第......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规定是什么
    有下面几个情节之一的,我国的国务院里面专门管理专利的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是满足了实施条件的个人或者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发明专利或者是实用新型专利的一个强制许可:(一)享有专利权的......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一、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这......


·哪些原因会导致专利权终止
    哪些原因会导致专利权终止一、哪些原因会导致专利权终止1、专利权期满终止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虽然说,对专利侵权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行,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普通人,其实也是可以通过判断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行为来判断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呢?详细内容,由我们在下文中......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