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诉讼主体资格规定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著作权诉讼主体资格规定是什么1、网络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即著作权主体,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作者是直接创作了作品的自然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合作者共同创作作品,须有合作者共同创作的合意、共同创作行为并完成作品。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自己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则应当由合作作者协商一致才能行使著作权,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如何确定一部作品的作者身份,我国《著作权法》采取了与其他国家和国际公约一致的方式,即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2、网络著作权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或转让合同取得著作权的人,如果许可使用协议对被许可使用人授予追诉第三人的侵权权利,则许可使用人就具有了网络著作权的原告主体资格当,然法定许可使用人就不具有这种主体资格。著作财产权可以许可使用、转让是他人对作品享有部分著作权。但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与著作权的转让有着很大的区别:一是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非著作权人取得的仅仅是作品的使用权,其著作权的实际占有人仍是原著作权人;而著作权的转让,非著作权人取得的是原著作权所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的一切权利,原著作权人丧失这部分权利。二是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一般无权提出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由原著作权人行使。因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原著作权人因权利转移,失去侵权诉讼权,而受转让取得人享有因侵犯著作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3、其他权利人共同的受让人、继承人等也属于权利人。《民法典》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
的规定转移。以上就是解释的关于著作权诉讼主体资格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情况具体分析即网络著作权人、网络著作权被许可人、其他权利人来分为不同主体所具备相关资格。



·商标侵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1、在同......


·著作权不可以转让的有哪些
    著作权不可以转让的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


·授予专利权包括哪三个方面?
    授予专利权包括哪三个方面?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该权利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但这个保护也是有一定期限的,也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注册商标的积极条件是什么
    注册商标的积极条件是什么所谓的商标注册积极条件,也就是允许申请注册为商标的条件,积极条件是要求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和能够区别其他经营者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显著特征。根据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积极条件包括:......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抢注如何判定?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抢注如何判定?一、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抢注如何判定?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


·专利技术转让协议内容有哪些
    专利技术转让协议内容有哪些一、专利转让概念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


·商标侵权向哪里的工商局投诉
    侵权人所在地投诉。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向工商局投诉商标注册侵权行为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


·软件著作权登记日期的查询是怎么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日期的查询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这种事情是有时间限制的,通常由公民个人开发的软件在当事人去世满50年以后,软件著作权登记其实就上丧失法律保护的效力了。肯定很多普通民众对于经常使用的那......


·著作权申请在哪里申请?
    著作权申请在哪里申请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


·著名商标续展要哪些材料
    著名商标续展要哪些材料实践中,无论是注册商标还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法律上面统一规定的保护期限都是10年。而在10年期限届满之前,却可以提出续展。那么您知道著名商标续展需要什么材料,程序又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