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名义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名义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名义股东

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

1、名义股东利用实质股东的股权发生的民事法律事件一般按照善意取得的规则来处理。

2、债权人要求名义股东偿还债权的,名义股东不得以其非实质股东为答辩理由,但其可以在偿还相关债权后向实质股东请求赔付。

3、名义股东与实质股东的权利来源于双方协议,该协议具有排他性,当事人不得以股东名册等作为抗辩的理由。相应的,实质股东也不得以其实质股权要求替代名义股东的位置。

二、名义股东变更流程

从行为性质来看,权利外观和权利实质状况不一致时,名义权利人对于其名下财产并无处分权,无论是出售、抵押、质押还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处分,其行为实质均为无权处分。无论是股东名册的记载还是登记机关的登记,作为一种权利外观,仅具权利推定效力而已。对于无权处分的情形,处分行为均具备权利人外观,如借用人对于借用物的占有、房产名义权利人登记等。无权处分制度就是要解决这类具备权利外观而无实质权利的行为人之处分所带来的问题,因此,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物权法》的颁布从物权取得的角度确立了善意取得的法律制度,根据其规定,在无权处分的情形,只要受让人受让财产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几项条件,受让人可以取得相关财产的所有权。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其物权属性与其他财产相比并无差别,因此,股权的无权处分问题应参照善意取得原则处理。适用善意取得原则的首要前提是受让人为善意,即受让人合理信赖其交易对手有权处分交易标的。

三、名义股东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8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如果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以走私犯罪为主要活动,或者公司成立后虽然是合法经营,但在某段时间开始以走私为主要业务来源,则不构成单位犯罪,而是属于个人犯罪,设立公司的股东个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名义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非法目的而代持股权设立公司,则可能构成共犯。当然,如果名义股东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利用而代持,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公司合伙合同范本甲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


·可以同时在两家公司就职吗
    同时入职两家公司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违法《劳动法》的,一般也是不被用人单位所允许的。这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与该员工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进行赔偿,所以不要同时入职两家公司。《中......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合同名称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务等),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二、居间服务的合法......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一、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根据办理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2、外经委受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3、带齐资料......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有动迁就有动迁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则需要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动迁评估。因此,动迁评估直接关系到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生活中,动迁评估机构评估出来的结果不一定让企业满意。那么,当......


·企业域名备案流程的过程是怎样的
    企业域名备案流程的过程是怎样的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不少企业现在也开始选择注册网站,利用网络来加强自身的发展,但是我国政策有规定域名网站需要进行备案才能正常访问,这也是为了企业的利益安全和访问安全,下面我们......


·企业融资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类型有哪些?对于企业的发展要有一个合理的期望,当企业进行融资时,要根据企业的产业结构,发展阶段,量体裁衣选择不同的融资模式,以对应相应的企业发展,也要分析企业的主打产业,比如是以高新技术为主,还是轻......


·公司法人财务负责人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是与财务负责人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而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第一,法人......


·损害股东责任利益纠纷的概念是什么?
    损害股东责任利益纠纷的概念是什么?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应当对股东承担损害责任而与股东发生的纠纷。所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


·公司刚注册变更股权要收费吗
    收,根据转让涉及到的主体的不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股权转让会涉及到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等等。我国对于不同类型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税率有着相对来说......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


·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