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有哪些条件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有哪些条件我国《专利法》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具体来说:1、必须是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具备这些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实施他人的专利。2、必须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请求许可实施其专利,实际上是交换关系,应当遵守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和经济规律,以第三者站在公平合理的立场上判断是否是合理的条件。3、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二、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有哪些类型1、合理条件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8条规定,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2、公共利益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第50条规定,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第52条规定,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限制垄断的目的。3、从属专利强制许可《专利法》第51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怎么写?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怎么写?公司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可能因为其复杂繁琐的程序和忙碌的公司业务而找其他人帮忙代理操作所有的转让手续,但是为了保险起见都会和代理方签订合同并标注了所有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权利义务,下面就......


·专利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专利注册基本含义在中国,目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在中国,发明创造目前包括三种类型,分别......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人应承担的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人应承担的责任(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死后多少年?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死后多少年?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


·侵犯专利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专利权诉讼时效是多久近年来,专利侵权屡见不鲜。而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在发生侵权事件后,最好就是能够通过一些途径来制止侵权行为,并就自己的损失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侵犯专利权诉讼时效是多久吗?我们将在下......


·个人专利怎么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个人专利怎么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个人在申请了专利之后,可以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此时,需要到专利局办理相应的登记备案。那么您知道个人专利怎么转让吗?而专利权转让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表情包的著作权保护是怎么样的?
    表情包的著作权保护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表情包是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之一,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利都适用表情包,例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当商品的商标被认定为知名商标或者是著名商标时,往往消费者会更信赖,因为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比普通商标的认定更为严格及权威,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相同之处,同时也有一些区别,那么这二者有何......


·申请专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申请专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申请专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向专利局提交的各种文件申请人都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照。(2)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用挂号信......


·构成专利侵权如何处理?
    构成专利侵权如何处理?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


·商标权侵权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
    商标权侵权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商标权侵权案件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