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公外遇调查过程中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老公外遇调查过程中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怎么处罚老公外遇调查过程中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最低会被判处管制,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二、哪些出轨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老公出轨的证据有很多,但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应该要尽可能多地准备证据,一遍于法官综合判断老公是否有外遇。具体合法的证据如下:1.能够显示老公和情人亲密关系的照片。2.能够证明老公和情人有婚外情的录音,比如老公在谈话中承认与情人是婚外情关系等。3.能够表明老公与情人之间是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4.老公与情人之间的婚外情短信,可以是老公和自己,或者是老公情人与自己涉及到婚外情谈话内容的短信都可以保留下来作为证据。5.有时候老公和情人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中会涉及到婚外情的内容,妻子也可以将邮件内容作为老公出轨的证据。6.老公与情人亲口承认是婚外情关系的书面材料。7.周边邻居或者朋友的证言也可以作为婚外情的有力证据。三、什么样的出轨证据才能被法院采纳?1.出轨证据一定是客观真实的,比如反映双方不正当关系的照片应当是真实的摄影不能是通过技术合成的,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2.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例如一方欲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就应当提供双方发生婚外情的证据,如捉奸在床的照片等,而诸如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一般只能证明双方进行过联系,而不能证明婚外情的存在。3.取得证据的方式必须是合法的,通过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如果在自己家中抓住并拍摄老公与情人出轨的照片或录像,这就是合法的。如果闯入老公情人住处或宾馆拍摄的证据是不会被法院采纳的,反而有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发现配偶另一方存在出轨有外遇的情形时,是可以自己收集或者聘请专业的调查机构调查外遇确实存在的证据之后,再将这些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继而法院会受理此类纠纷。提出离婚,并说明对方有外遇的,此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并且需要说明证据来源。个人收集证据时,不得实施违法行为。



·人民法院报关于逃税罪的在判罚标准是什么?
    人民法院报关于逃税罪的在判罚标准是什么?一、人民法院报关于逃税罪的在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


·强奸罪情节轻微会怎样判刑?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是一类性质十分恶劣的罪。为了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我国将强奸罪列为重罪行列。一经确认犯强奸罪,嫌疑人至少要被判处三年。但也存在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那么针对强奸罪情节轻微会怎样判刑?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多久一、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多久?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两个月。《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


·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


·中国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


·聚众赌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聚众赌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


·一、醉驾认罪态度好会被拘留吗?
    一、醉驾认罪态度好会被拘留吗?1、醉驾是一种犯罪行为,对犯罪行为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好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所以醉驾以后认罪态度好也依然会被刑事拘留的。但是,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减轻判决,有可能最终......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担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刑法》中的一些罪名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那此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


·无罪入狱怎么赔偿
    无罪入狱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


·受害人提出刑事抗诉的流程是什么?
    一、受害人提出刑事抗诉的流程是什么?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行为是刑法中每一种具体罪名的客观表现形式。实践中,被认定属于犯罪行为的,需要符合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内容,对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一个普遍的规定,刑法中每一个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都可以参照这规定。下面,我们就来......


·寻衅滋事罪一般被判多少年?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根据《刑法》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