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

一、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是两年,具体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第二十九条 对《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除追究行为人民事责任外,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民事制裁,罚款数额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同的侵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2、《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二、知识产权被侵权怎么办

(一)行政保护途径

(1)专利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专利纠纷进行行政调处。专利纠纷主要包括: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属纠纷等。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条件如下:调处请求人必须是与纠纷和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有明确的被请求人;有具体要求和事实依据;属于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和受案范围;当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2)商标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著作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国家版权局和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司法保护途径

(1)管辖权的确定:因案件性质不同,分别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及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应满足的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知识产权纠纷发生之后的诉讼时效并不是三年,而是两年,故此任何需要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此类纠纷的,必须要在知道知识产权被侵犯后的两年内,就采取适当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若是对方明确表示不愿意赔偿,或者是拖欠赔偿款的,那么就可以起诉了。


·根据法律规定教科书的著作权归谁?
    根据法律规定教科书的著作权归谁?根据法律规定教科书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拥有。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出版社(即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时,应与作者(著......


·商标权质押案例分析
    商标权质押案例分析目前我国的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融资难”成为了很多企业最头疼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很多省市鼓励企业用无形资产来进行抵押,银行可对信誉度较高、知名度大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下面将通过一个商标权......


·公司商标可以转让给个人吗
    公司商标可以转让给个人吗根据我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商标可以转让给个人,由个人持有该商标。商标转让给个人所需文件: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3、......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一、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获取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获取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


·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多长时间?一、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多长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


·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不少人开始对商标加强了保护,有不少的人甚至还将自己的商标注册登记,成为注册商标。而从商标到商标权,固然有一定的法律特征。那么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呢?我们为您......


·授予专利权包括哪三个方面?
    授予专利权包括哪三个方面?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


·抢注国外商标注册合法吗?
    抢注国外商标注册合法吗?《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本联盟各国承诺,如本国法律允许,应依职权,或依有关当事人的请求,对商标注册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该国已经属于有权享受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对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的驰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一般是多久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一般是多久(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册登记时商标著作权价格一般是多少?
    注册登记时商标著作权价格一般是多少?一、注册登记时商标著作权价格一般是多少?(一)商标注册价格商标注册的费用包括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版品或服务类别权,不足10个类别仍收......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侵权
    在生活中,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包括哪些呢?需要侵权人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通过下面内容,就可以得到一定的了解。一、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什么?1、剽窃。剽窃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发表、登记别人依法获得并享有......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