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倒闭了有赔偿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公司倒闭了有赔偿一家经营了多年的公司面临倒闭时,公司要辞退职工时,这是就会有所谓的辞退费,这时该公司的全体员工会有相应的赔偿吗?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那么您知道公司倒闭了有赔偿吗?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去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一、公司倒闭了有赔偿吗
首先公司倒闭了是有赔偿的。辞退人员,单位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二、公司倒闭后清偿的相关知识
1、 如果是公司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
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
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2、如果公司是破产,根据《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a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个公司倒闭时并宣告破产后,就需要该公司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司破产还需要对员工进行清偿,比如对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以及各种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都是需要对职工进行相应的或是该有的赔偿。以上的内容是的我们就公司倒闭了有赔偿的问题为您作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法修正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修正的内容是什么?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而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司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主要的主导就是国有企业,其他私营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对于公司的管理比较严格,主要依据的法律就是公司......


·和分公司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和分公司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和分公司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


·注册公司法人要求分红是否可以
    注册公司法人要求分红是否可以注册公司法人主要是指能够独立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一个部门,可能您在影视剧或者是生活当中经常会把公司的法人代表简称之为公司法人。我们都知道公司法人对于公司虽然比较重要,但是注册公司法......


·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需要退回吗
    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需要退回吗?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不需要退回,公司股东退股减资是不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是不可以退役减资的,但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退出。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
    一、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时需要详细不同意者的姓名以及理由等信息,公司法分配股利要求是必须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


·什么是企业融资,内容有什么?
    什么是企业融资,内容有什么?融资就是一个企业或者是公司,因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等进行筹集资金的过程,一个企业的运转是需要非常多大资金的,所以融资对于一个企业,公司的稳定性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企业是否能够稳定的发展......


·《公司法》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是怎样的?合伙企业有很多的弊端,所以不少人就会把目光投向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上来,其实虽然称之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但是它在本质上依然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但是由于该公司的......


·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
    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一、《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


·妨害对公司的管理秩序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如果掌握不好度,就会陷入妨害对公司的管理秩序罪的陷阱。所以,企业管理者了解妨害对公司的管理秩序罪的有关规定十分必要。那么,妨害对公司的管理秩序罪刑法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您都知道,注册公司时,是需要投入一定数额的资本的,但是当后期公司发展的越来越大,我们想要对公司注册资本增资的时候,你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增资的流程是怎样的吗?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


·公司非法集资出纳不去录口供怎么办?
    现在,我们很多的人找工作时,仅仅关注的是薪水的问题,而不会去调查单位是否合规,甚至很多的员工,明明知道违法,但是因为较好的待遇选择继续隐瞒。公司非法集资出纳不去录口供会被以妨害公务罪进行强制配合,因为这属于违法......


·股东会参会人员委托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股东会参会人员委托书范文是怎么样的?一、股东会参会人员委托书范文是怎么样的?委托人:,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受托人:,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事项......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