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入职会查病史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公司入职会查病史吗?公司入职前是否会查病史,各个企业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健康证明,单位对员工的健康状况有知情权。二、员工入职隐瞒病史会被开除么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健康状况享有知情权,而劳动者具有如实告知义务。但劳动者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对于与履行劳动合同无关的,则没有义务加以说明。而即便员工隐瞒病史,可术后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生活能力、工作能力及社会活动能力,并不存在严重影响工作,甚至根本不会妨碍,即与劳动合同的履行并无直接任何关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一、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一)先从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


·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一、成立集团公司应具备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出了问题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负什么责任?
    我国现在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非常支持人们自主创业,不必须非要打量资金才可以开公司,现在开公司已经变成非常常见的事情了。那么我们今天说一个中小型的非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出了问题有限责任......


·企业注册资本金存放在银行吗?
    企业注册资本金存放在银行吗是要存放在银行里,注册资金是你在取得营业执照前,工商局先给你一个开户核准通知书证明你所要开办的企业的名称合法有效.银行据此开立一个临时专用帐户,此帐户只进不出,你将资金存入后,银行出据入资证......


·公司没签合同去哪里告?
    在实践中,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即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后才能提起诉讼。因不接受仲裁结果而直接起诉对诉讼没有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如何维护自......


·股份制公司法律是怎么规定
    股份制公司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在市场上的份额还是比较多的。毕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不仅可以资源共享,而且对于公司的经营来说也是非常有利的,除了平时创办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很多企业也在改制以后成了股份有限公......


·企业改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企业改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改制,顾名思义就是将原来的制度改为另一种制度的方式,如国有的独资企业更改为了国有的独资公司,这种方式称为企业的改制。改制的目的就是希望新的制度能够使得企业更进一步的发展。那么企业......


·公司法人与股东股份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与股东股份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在公司当中占的份额比例不一样,话语权和地位肯定是绝对存在差异的。虽然说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经理等这些占有的股份是比较多的,又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人是属于公司......


·公司法规范哪些内容是强制性规范?
    我们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要求进行生产。《公司法》是对企业经营中的相关内容做了一定的要求,对相关的制度进行了一定的约束和规范,为了让生产经营活动更加的规范化和合理化。公司法规范哪些内容是强制性......


·隐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隐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


·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还能毁约吗
    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还能毁约吗一、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还能毁约吗?1、装修公司签了合同就不能毁约了,如果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交了定金,想违约,定金是不能退还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


·自然人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自然人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一、自然人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1、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