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予授权专利权的规定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考虑到医生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生理应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工技术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专利权的权利内容有哪些呢?
    专利权专利权(Patent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我国设立的知识产权局,就是为了处理我国公民申请专利时后的一切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可以对申请注册的专利作出符合国家规定的行政决议。同时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可以参照我国的行政复议法,对......


·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双方姓名、身份信息、申请许可专利时间线、双方需要承担的义务内容、专利保证以及缺陷说明、双方违约责任说明、双方签字、日期。甲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意义是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2年修订)第15条规定:“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5条规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是什么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


·个人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个人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一、个人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


·技术申请发明专利时间需要多久?
    经济活动中,离不开发明和创造。而技术发明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但是生活中,如果维护好自身的知识产权呢。事实上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专利的申请。当事人在进行申请的时候,根据专利局所要求的,提交一定的材料,经......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


·商标续展变更可以同时申报吗?
    商标续展变更可以同时申报吗?一、商标续展变更可以同时申报吗?当注册人名义发生变更又未及时办理变更申请的时候,商标已经进入续展期,此时若按照商标注册人新名义申请递交续展申请,会被不予受理则即会被注销。因此在实......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


·关于专利实施许可的收费标准
    专利实施许可也叫专利许可证贸易,专利技术的权利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使用者要向专利权利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使用者只用使用权,并没有专利的所有权,权利所有人依然拥有该项专利的所有权利,专利权利人要和使用方签订合......


·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后果吗?
    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后果吗?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抢注商标是指对他人在先使用已经有一定影响而未注册的商标我们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商标法》,其中第32条同样就此规定:“申请商标注......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