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保护的意义与保护范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权保护的意义与保护范围随着我国法制化的建设的不断推进,目前对于各类知识产权的法律不断完善,对之前疏漏内容也做出了很多补充。那商标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呢?在哪些范围内是受到保护的呢?我们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意义
1、标所有人经注册(或经使用)取得的专用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权在他取得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以及与经营那种商品的广告、发票、说明书等处使用该商标;二是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近似的商品上,以及与该商品经营有关的广告等上面使用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印制或销售与自己注册商标有关的商标标识。2、护商标专用权,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制止、制裁商标侵权行为,以保护商标注册人的专有权。3、家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使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这是健全商标法制的中心环节,也是商标立法的宗旨所在。所以,我国《商标法》在总结建国以下商标管理工作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用专门章节作出规定4、《商标法》颁布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处理各种类型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违法案件,有力的保护了商标所有人的专有使用权,制止了违法,打击了商标犯罪活动。同时,对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商标管理秩序,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商品经济社会,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出于牟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商标权行为特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这些违法、犯罪的活动,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商标管理秩序,干扰了企业创优质、保名牌、树立商标信誉的正当竞争,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利;在对外贸易中,使我国名片商标的信誉受到损害,失去了国际市场,影响了对外贸易的发展。由此可见,严格执行商标管理法规,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制止和制裁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其他破坏商标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是有效维护商标专用权,保证商品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商标经济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必然要求。
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范围
法律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专用权,是受一定范围限制的。正确认识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正确处理商标侵权行为的前提。那么,什么是法律所保护的有效的商标专用权,如何正确划定它的范围呢?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时间和地域的效力,二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与核定使用商品效力。1、注册商标专用权时间和地域的效力。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时间为10年,其起算时间为:初步审定公告无异议的,从公告后第四个月的第一天起算;初步审定公告有无异议不成立的,从裁定之日起算。经过注册的商标,只有在这10年的范围内商标的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侵犯专用权会受到法律追究。但效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或是过了宽展期仍不续展注册的,该商标即不再拥有专用权,因而不再受法律保护。一个注册商标只在注册国家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其余国家则不予以、保护。如一个商标只在中国获准注册,就只能得到中国法律保护,就必须想到第三国或第四国去申请商标注册。2、核准注册的商标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效力我国《商标法》第37条还规定;“法庭辩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根据一务法律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除受时间及地哉的限制之外,还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不得任意改变或扩大这种范围。如果注册商标所有人自行改变了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或是把注册商标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以外的商品上,便超出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不能以此对抗他人。商标权的保护政策的制定,不仅是对该智力成果持有人专利权的尊重,同时保护好商标权也是打击一些侵权行为的重要举措,无论是对商标持有人还是整个社会的市场秩序都有重要意义。相信到这里您对商标权保护的意义与保护范围也有了一定了解了,生活中也会加强商标权保护的意识,那这篇内容也整理的十分有意义了。



·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的区别
    1、保护对象的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2、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


·软件著作权容易通过吗
    软件著作权容易通过吗第一要看源代码的资质情况,如果原创性不够的话,是有一定的申请风险的。第二要看代理机构的资质,现在软件行业的公司越来越多,其实申报的难度也是越来越大的,这就要看你找的代理机构的资质,不然到时候......


·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是什么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一、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一: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二: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一、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并不一定有著作权,可以协商对著作权的归属由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人所有。但一般情况下,作者是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


·商标到期续展需要什么?
    商标到期续展需要什么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


·作品未发表有著作权吗?
    作品未发表有著作权吗?根据《民法典》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据此,未发表的作品也有著作权,不得侵犯。著作权是依据作品而产生的,只要作品一产生,著作权也就相应......


·专利权纠纷应当由哪里管辖
    专利权纠纷应当由哪里管辖?(一)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案件均属于专利纠纷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对于这类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必须......


·有人抢注35类商标是否会违反刑法
    有人抢注35类商标是否会违反刑法一、有人抢注35类商标是否会违反刑法?一般不会触及刑法。关于商标抢注行为,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


·商标权质押案例分析
    商标权质押案例分析目前我国的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融资难”成为了很多企业最头疼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很多省市鼓励企业用无形资产来进行抵押,银行可对信誉度较高、知名度大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下面将通过一个商标权......


·我国法律将专利权分为哪几种?
    我国法律将专利权分为哪几种?我国法律将专利权分为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方面所存在的一个创造,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