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货车超载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

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

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车辆超载是否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载人超载的处罚

第六十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

超载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超载的行为对司机操作驾驶要求难度特别高,而且超载越多,危害性就越大,越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为了个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远离超载。


·一、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行驶期限是多久?
    一、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行驶期限是多久?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行驶期限主要看合同中的约定,法律没有一般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对方当事人没有催......


·陕西醉驾什么时候吊销驾照陕西醉酒驾驶机动车查到后
    陕西醉驾什么时候吊销驾照陕西醉酒驾驶机动车查到后直接吊销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


·11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流程
    11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流程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


·交通肇事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很多犯罪,《刑法》中规定的量刑都是有很多档次的,就拿交通肇事罪来说吧,有的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但有的确实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其实就是涉及到法律中规定的判刑标准问题。那么交通肇事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呢?......


·撞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有的车主撞到人后为免麻烦给受伤人一点钱款就开车走人,这种做法风险很大。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第一时间抢救伤员,然后报警处理。那么撞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撞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


·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


·如何确定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如何确定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如果车主同时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请先通过交强险进行赔偿处理;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再通过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处理。如果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不......


·如何认定破坏交通工具罪
    刑事司法实践中,破坏交通工具罪和某些罪名存在相似和交叉,比如破坏交通设施罪,这给司法实务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是,分清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此罪与彼罪十分重要和关键,这关系到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因为正确定罪是正确量刑的前......


·交通交通事故赔偿费有哪几项
    交通交通事故赔偿费有哪几项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


·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
    连带责任是一种古老的法律制度,在当代社会的法律之中对于连带责任也有明确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对于有连带关系的两个人,如果一个人做出违法的事情需要两个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在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


·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
    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需要一方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提交起诉状,然后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要是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经济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42500元/亩;旱地/园地:71250元/亩;林地:3562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7812.......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